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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法官”駁回“中華郵政”更名“釋憲案”

2007年07月24日 06:2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4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司法院”昨天函文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決議不受理“‘中華郵政公司’更名為‘臺灣郵政公司’的聲請解釋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郭素春表示遺憾,要請全民公評。

  據臺媒報道,包括親民黨籍“立委”李復甸(不分區)與國民黨籍共104名“立委”,日前就臺當局“行政院”指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更改公司名稱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且經申請臺當局“經濟部”變更公司登記准許,認為這麼做與相關規定授權執行郵政業務機關組織的內容相悖,逾越“行政權”的本質而侵害“立法權”,提出“聲請解釋案”。

  臺“司法院”昨日函文104名“立委”,認為聲請人係指臺當局“行政院”的行為本身抵觸“憲法”,卻沒有具體指明“立法委員”行使“預算審議權”而適用“憲法”的疑義。臺“大法官會議”已經在7月13日第1308次會議議決應不受理此案。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郭素春昨天下午受訪時指出,有一半左右的“大法官”八月底任期將屆滿,陳水扁握有“大法官”提名權,可理解此時不受理“中華郵政”更名“釋憲”聲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遺憾“大法官”不就法理,僅聞風撲影、尋求政治正確的作法。郭素春説,在野“立委”基於職權提出聲請,如今被“大法官會議”決議不予受理,將留待全民公評。 (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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