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説連戰“洗錢”被控告 周玉蔻等敗訴判公開道歉

2007年07月10日 06: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10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灣作家陳崇崧與媒體人周玉蔻,曾經在電視談話節目提及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赴瑞士旅遊的目的是為了“洗錢”,連戰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求償。地院昨天判決陳、周兩人敗訴。

  臺北地方法院昨天的判決表示,陳崇崧應將“道歉聲明”用二分之一版面,刊登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工商時報》、《聯合晚報》島內版頭版,以及《蘋果日報》島內版A3內頁版各一天。同時,陳崇崧還得與周玉蔻一同具名,在以上各家媒體同樣刊登這份道歉聲明。依臺北法院計算,總計兩項道歉聲明刊登報紙的廣告費用約新台幣466萬元。

  根據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筆名“溫紳”的自由作家陳崇崧,在2004年四月出版的“誰背叛了國家尹案拉法葉軍火佣金”一書附錄中,以“連戰的神秘之旅”等聳動標題與不實內容,影射連戰在2000年選舉敗選後“三度造訪瑞士洗錢勝地盧加諾,故意閃躲海關,進行洗錢”。

  周玉蔻則是在2004年6月12日晚間東森新聞S臺談話節目“臺灣高峰會”邀請“溫紳”提及這項議題。連戰因而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北地院判決指出,連戰僅在2003年1月30日前往瑞士,對於陳崇崧、周玉蔻兩人提及的2000年12月、2002年2月兩個時間點,經查訪證人,連戰並未前往。法官認為陳崇崧、周玉蔻兩人隱射“連戰三度赴瑞士盧加諾洗錢”言論,已非可受公評事實的適當評論範圍,認定構成侵權行為。

  判決書還指出,事後經媒體爭相報道多屬負面報道,在客觀上自然貶抑連戰的名譽與社會聲譽,因而判決陳、周兩人敗訴。(季水)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system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