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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紀念堂挂布幔 臺當局教育部門被認定“違法”

2007年06月14日 09: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4日消息 圍繞中正紀念堂改名案及“臺灣民主紀念館”挂布幔爭議,臺當局“教育部”與臺北市政府纏鬥多時。日前,臺當局“環保署”作出表態:臺當局“教育部”挂布幔“違法”。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秉承民進黨當局“去蔣介石化”旨意,臺當局“教育部”積極推動中正紀念堂改名為“臺灣民主紀念館”,並在中正紀念堂側邊懸挂布幔。為此,臺北市政府以違反“文資法”要求臺當局“教育部”撤除布幔。

  爭議難休之際,臺當局“教育部”日前又主動發函給臺當局“環保署”,詢問是否“違法”,臺當局“環保署”則正式回復表示,臺當局“教育部”違反的是“廢棄物清理法”,應立即拆除。

  臺當局“教育部”主動發函給臺當局“環保署”,此舉被外界解讀為在“高人”指點下的“自清”舉措。原因即在於:臺當局“教育部”避開“文資法”爭議,直接詢問是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不過,令臺當局“教育部”尷尬的是,臺當局“環保署”則響應稱,“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項中保留地方授權,明訂“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也適用規範。

  也就是説,地方部門只要依此項授權自行公告何種行為是污染環境行為,即可開罰。

  臺當局“環保署”發現,臺北市政府早在去年八月四日,就依上述規定授權公告污染環境行為。而臺當局“教育部”懸挂布幔行為,毫無爭議已符合臺北市政府所公告的污染環境行為,北市府可“依法”開罰。

  報道説,換言之,由於臺當局“教育部”“違法”事實非常明確,即使訴願也幾乎沒有成功機會。(郭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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