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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民代告謝長廷8年前造假緋聞當選高雄市長

2006年12月05日 07:1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民黨籍“立委”吳敦義(右)四日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前高雄市長謝長廷提供偽造緋聞錄音帶,致使選情逆轉,涉嫌違反“選罷法”,為八年前高雄市長選舉恩怨討公道。(圖片來源:中評網)

  台灣網12月5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敦義昨天下午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前高雄市長謝長廷提供變造緋聞錄音帶給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散佈,致使八年前高雄市長選情逆轉,涉嫌違反“選罷法”。吳敦義還不排除將附帶“加重誹謗民事”索賠,並打算將獲賠全數捐作公益慈善基金。

  1998年11月間,陳春生公佈一卷吳敦義疑似緋聞錄音帶,喧騰一時,影響當時高雄市長選情甚巨,後來經臺檢方調查發現這卷錄音帶是變造的,陳春生被判處六個月徒刑,剝奪公權一年,緩刑兩年。

  臺灣“中央社”4日引述吳敦義的話説,陳春生出庭應訊供稱,這卷變造錄音帶是一名年約四十歲的不知名男子交給他的,直到日前陳春生才向外界改口稱錄音帶是謝長廷當初交給他公佈的。變造緋聞錄音帶主嫌之一陳春生既已被判刑,本案幕後“藏鏡人”謝長廷也應為當時的犯行接受制裁。

  吳敦義還説,本案追訴期長達十年,且發生地在高雄,因此他特地前來高雄地檢署控告謝長廷。

  他指出,由於民事求償的追訴期僅有兩年,追訴起訖時間是從發生時算起或從被害人知悉時間算起,仍有爭議,他將與律師研究“法條”及求償金額後,不排除再向向謝長廷追訴附帶民事索賠,並將所得全數捐作公益慈善基金。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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