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22日消息 據澳門媒體報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20日針對陳瑞欽殺害三名兒子部分宣判,依殺人罪將其判處三個死刑,剝奪“公權”終身,總計,陳瑞欽涉及的命案已被判處五個死刑及一個無期徒刑,創島內司法史上記錄。
殺兩妻三子詐領保險金
被稱為“殺人魔”的陳瑞欽涉及多起命案,包括1985至1998年間,先後涉嫌殺害第一任妻子曾碧霞、第二任妻子王淑嬰、養子陳一志、親生兒子陳建宏、養子陳宗慶,詐領保險金一千多萬元新台幣;另外,在去年5月11日又在南投縣竹山涉嫌性侵害並殺害陳姓婦人。
其中三名兒子被害時都未成年。陳瑞欽目前在臺中監獄服刑,昨天並未出庭聽判。合議庭認為,陳瑞欽罔顧人倫父子之情,先後殺人,只為詐領鉅額保險金,天良泯滅,由於陳瑞欽每次殺人都各有犯意,並非連續殺人,因此共判處三個死刑,剝奪“公權”終身。
身負六條人命罪行纍纍
陳瑞欽背負六條人命,去年12月臺司法部門就陳姓婦人命案部分,將陳瑞欽依殺人罪判處一個死刑及妨害性自主罪判刑5年;而陳瑞欽涉嫌殺兩妻的部分,嘉義地院在今年2月9日宣判,依殺人罪判他一個死刑及一個無期徒刑,而涉及殺害三名兒子部分,嘉義地院少年法庭合議庭20日下午宣判,判處三個死刑,剝奪“公權”終身,總計陳瑞欽已經被判五個死刑及一個無期徒刑。(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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