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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誤抗旱時機 臺“水利署”等3機構疏失遭糾正

2002年05月09日 08:0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9日消息 臺灣旱象持續未解,當局各行政機關是否有疏失引發爭議,臺“監察院”財政與教育委員會上午以警覺性不足、公文旅行過久、延誤通報時機、未及時宣佈休耕措施致增加財政支出等10余項由,認定“水利署”有明顯行政疏失,提出糾正。同時通過糾正的還有臺灣省自來水公司和“國科會”科學園區管理局兩單位。

  據臺灣媒體報道,“監委”對“水利署”提出糾正的理由包括辦理水庫興建工程進度落後;得知缺水警訊時未快速通報;延誤公文時效長達36日,遲延建立乾旱預警系統;未能督導執行水庫疏浚;未建立水權交易制度;未落實各機關學校全面採用節水器材的會議結論等。

  “監委”并指出,調查中發現,不能將今年以來全臺陷入水荒的問題僅歸究于老天爺,事實上“政府”在建立預警制度、應對水荒等措施上也有明顯行政疏失,非單純只是天災而已。(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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