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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案二審31日開庭 高子程並未代理

2013年10月27日 03:48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淩晨,李某某案中被告人魏某的律師李在珂在微博中透露,李某某案將於本月31日在市一中院開庭。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也證實,確實收到法院通知,但目前沒看到李家提交新證據。

    昨天淩晨零點31分,李某某案中被告人魏某的律師李在珂發微博稱:“一中院通知李某案于本月31號上午9時開庭!”

    昨天上午,記者與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取得聯繫,其稱已經收到法院的通知,確實是下週四上午9點開庭,但尚未去領取傳票,還不知道具體在哪個法庭。被告人張某的代理律師趙運恒也證實,已經收到了法院關於將在下週四上午開庭的通知。

    田參軍律師告訴記者,此前法院曾組織幾方溝通,他見到了李某某的律師,已經不是之前的陳樞和王冉,但是法院並沒有做介紹,所以他並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同時,他目前並沒有收到李某某家的新證據。昨天記者與李在珂律師聯繫,其也表示目前沒有收到李家的新證據。

    田參軍律師表示,目前楊女士在北京的家中靜養、吃藥治療,定期到醫院復查,身體狀況正在恢復之中。楊女士這方也沒有任何新證據向法院提交。

    據知情人透露,此案由市一分檢二審處的何曉丹(音)檢察官承辦,而市一中院則由未成年人審判庭承辦。另據知情人透露,李某某家的代理律師在短短數十天中已經換了四茬,最終的律師人選並沒有此前傳説的高子程律師,而戚曉紅律師也已經向李家請辭。據李某某案其他律師介紹,戚曉紅做了一些前期工作,後期退出了。

    昨天記者撥打高子程律師的電話,對方證實自己確實沒有代理李某某案,他稱“其實我已經多次強調我沒有代理這個案件了”。記者致電戚曉紅律師,她表示:“目前不方便説。”

    >>連結一

    李某某一審被判10年

    2013年9月26日,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案一審在海淀法院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王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被告人魏某(兄)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

    張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被告人魏某(弟)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連結二

    前三任律師均倒苦水

    據媒體報道稱,在案發之初,夢鴿通過朋友找到了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袁誠惠律師進行代理。然而,袁律師卻迅速解除了委託關係,只表示是“因為有些不方便説的原因”。但知情人卻爆料,袁律師解約是因為“案情複雜,無法滿足委託人的想法”。

    隨後,夢鴿正式委託薛振源律師為李某某進行辯護。當時,李某某案尚處於刑事偵查階段,薛振源接受夢鴿的委託,正式發出律師聲明,斥部分媒體和網民對案件不實報道和傳播,應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事情只隔了兩個多月,5月30日,薛振源便正式請辭,他的理由也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説的原因”。

    接著,夢鴿又找到了陳樞律師。然而,在一審之後,陳樞也提出請辭,他發表文章稱“希望對方不要把我作為上訴律師的考慮人選”,並稱在履行合約的這四個月裏“頭上有血,身上有傷,心中還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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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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