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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強姦案二審31日開庭 律師稱未見新證據

2013年10月27日 03:08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京報訊 (記者張媛)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將於下週四(10月31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昨日,李某某同案被告人律師李在珂及被害人律師田參軍均證實此事。

    律師稱已獲法院電話通知

    昨日,李在珂最先在微博上透露,前日他已經收到北京市一中院人員的通知,得知此案二審將在本月31日上午9時許開庭。

    之後,田參軍律師也在電話中向新京報記者證實了此事,稱法院已打電話通知過,不過目前其本人還沒有去領取開庭傳票。

    9月26日,海淀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10月10日,北京一中院發佈官方消息稱,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經對一審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的上訴材料和相關卷宗進行審查,一中院認為移送的上訴材料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二審案件受理條件,並決定予以立案受理。

    受害人情緒差不參加開庭

    昨日,李在珂表示,其律所同事係魏某某(弟)的辯護人,屆時魏某某(弟)必須要到庭,但是不排除會在正式開庭前由法院工作人員安排特別通道進入法庭內,以確保未成年人的肖像不被曝光。

    此外,據田參軍律師介紹,一審期間魏家兄弟、張某某通過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取得了諒解,但從一審宣判至今李某某和王某(成年人)的律師、親友都沒有跟他接觸過,也沒有看到李家提交任何新證據。其透露,被害人目前已不在醫院接受治療,但情緒仍然不好,不會參加二審開庭。

    至發稿時,法院方面未就此事做進一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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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泰石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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