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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2013年09月12日 15:18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

  國發〔2013〕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佈)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大氣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特徵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能源資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繼續加大。為切實改善空氣品質,制定本行動計劃。

  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配合、區域協作與屬地管理相協調、總量減排與品質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機制,實施分區域、分階段治理,推動産業結構優化、科技創新能力增強、經濟增長品質提高,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為建設美麗中國而奮鬥。

  奮鬥目標: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品質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品質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品質明顯改善。

  具體指標: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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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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