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張然) 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就近期發佈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進行解讀時透露,自2010年啟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以來,我國公民逝世後捐獻器官佔所有移植器官的比例,已由之前的幾乎為零,提高到目前的23%。
我國人體器官移植始於上世紀60年代,經過幾代人的努力,目前我國年均器官移植數量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器官移植患者的一年生存率和五年生存率等指標居國際領先水準。
自2007年5月國務院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來,我國人體器官移植逐步走上法制化、規範化軌道。2010年,原衛生部聯合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啟動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三年來取得積極進展。截至今年8月9日,全國共實現捐獻1006例,捐獻大器官2742個。公民逝世後捐獻器官佔移植器官來源總量的比例,已由之前的幾乎為零,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捐獻肝臟佔比已達25.5%,取得了巨大的醫學和社會效應。
為進一步規範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建立完善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體系,國家衛生計生委出臺了《規定》。
在器官分配階段,被關注的焦點是器官分配是否公平、公正。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依據有關條例和政策,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廣泛徵求臨床一線專家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國情研發了器官分配系統。該系統嚴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技術手段最大限度排除人為干預,以患者病情緊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國際公認的客觀醫學指標對患者進行排序,由電腦自動分配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