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李某某案被告律師稱審訊存在誘供 警方不回應

2013年08月21日 08:55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天上午9點20分,夢鴿出現在海淀法院南門。京華時報記者胡雪柏攝

    昨天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在海淀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會上,檢方補充了兩份有關被害人楊某是否在酒吧任職的證據;幾名被告人律師指出,根據審訊時的錄影,警方存在誘供,並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對此不予回應。

    京華時報記者孫思婭

    >>被告人律師

    仍對李某某做無罪辯護

    昨天上午9時20分,夢鴿乘坐一輛商務車來到海淀法院南門安檢處,隨後快步走向安檢大廳。庭前會議在第17法庭召開,檢察機關、各方律師以及監護人參加會議。會議在兩個小時後結束。

    在法院門口,李某某的辯護律師陳樞表示,會堅持為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不能完全看輿論的傾向,也不能完全看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意見,律師必須堅持自己獨立的觀點。”

    魏某兄弟的律師李在珂表示,到底是做無罪辯護還是做罪輕辯護還在考慮中。李在珂律師稱,此次庭前會議的每一名被告人律師都提出了非法證據的排除。雖然第一次庭前會議大家也提交了非法證據排除的申請,但第二次庭前會議的不同之處在於,所有被告人的辯護人都看過了審訊、案發的監控錄影,是在掌握證據後才提出的。他表示,非法證據排除的申請,並不是針對警方的審訊,而是就一些證據在案件中是否關聯所提出的排除。

    此外,李在珂透露,海淀警方在審訊過程中不存在刑訊逼供。

    >>受害人律師

    陳情涉及隱私將告李家

    在夢鴿向北京警方提交控告信後,網上開始有人爆料受害人楊某的個人資訊及家庭狀況。8月17日,楊某代理律師田參軍在微博中稱:楊女士被李某某等5人輪姦,身體和心靈都受到很大摧殘,導致“楊女士學業中斷,工作被辭,徹夜難眠,茶飯不思,身體消瘦,精神憔悴,幾近崩潰邊緣”。但是案發後,相關責任人非但沒有對其進行任何撫慰,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對她進行惡意詆毀和誹謗,懇請各位網友切勿洩露她的個人資訊,以免“將其逼上絕路”。田參軍表示,楊某正在接受心理治療,“不會如某些人所願,選擇自殺”。

    此外,針對夢鴿去公安部信訪一事,田參軍表示,夢鴿去公安部信訪的行為對此案的刑事判決不會有任何影響。他同時稱,目前自己對夢鴿陳情的具體內容還不太了解,但是如果她是針對刑事部分的司法審判而提出陳情是不合適的,如果是針對別的事情還要看具體情況,他表示,“如果內容涉及楊女士的隱私等問題及名譽問題,刑事案件結束後,將會起訴李家。”

    >>李家法律顧問

    提請警方保護楊某安全

    對於田參軍的説法,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律師回應,這又是楊某一方的“煽情動作”,且無新意,稱李家雖然被剝奪得無任何隱私可言,但依然恪守原則,從未洩露所謂楊某隱私,請勿含沙射影。

    蘭和律師表示,鋻於楊某目前的精神現狀,為避免其自殺或被自殺,嫁禍于李家,特提請北京警方對其採取保護措施。他稱,李家向公安機關申請對楊某進行人身保護,是因為擔心楊某精神狀態不好而自殺。“首先她如果精神狀態不好自殺怎麼辦,第二如果是被自殺了,栽贓陷害怎麼辦?所以我們無論從哪個角度出發,都有必要向警方提出這個要求”。

    對於有沒有必要對楊某進行精神撫慰的問題,蘭和律師認為,前提條件是楊某到底是不是受害者,如果她是受害者,李家肯定會擔當這個責任;但如果楊某不是受害者,她就必須擔當自己的相關刑事責任。

    原標題:看過審訊監控錄影被告人律師稱誘供_京華時報編輯:曉月 來源:京華時報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泰石正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泰石正

原稿件來源:京華時報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