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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試點公務員聘任 專家:不會讓公考熱降溫

2013年05月21日 14:53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有消息稱,江蘇今年將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即選擇專業性較強的職位,以聘用和合同管理為主。這樣的改變,是否意味著公務員的"鐵飯碗"被打破了?又能否給高熱不退的公務員考試降降溫?

  江蘇試點的做法是,在部分行政機關及地區,選擇專業性較強的職位來開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相比傳統的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最大的不同是,公務員的身份由原先的委任制變成合同制。

  專家認為,這種改革或許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首先必須承認這種改革打破了公務員鐵飯碗的説法,而且必須認識到,新任職的公務員目前僅僅是公務員群體當中很少的一部分,而且不涉及國家秘密的,專業性較強的一些職位和輔助性的職位。

  而且這部分聘任制的職位也面臨著如何考核、如何退出的問題,如果制度建設都跟不上,聘任制很可能淪為另一種形式的終身制。所以聘任制讓公務員考試降溫,從目前來看作用有限。

  背景:聘任制公務員與傳統公務員有什麼不同

  兩者主要的差別在於,聘任制公務員引入了市場機制,實行合同管理,但履行義務、享有權利、工作條件、工作紀律、管理制度、使用編制等方面跟公務員沒有大的差別。

  聘任制公務員需與機關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聘任期為一到五年,聘任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後,將不再享受聘任制公務員的福利和待遇。

  聘任制公務員可以公開招聘,也可以直接選聘。考試的內容也具有針對性,主要包括聘任職位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而一般公務員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實行統一招考。

  聘任制公務員是否續聘國家沒有明確規定,不過根據其他城市經驗,表現好能勝任的經批准可以續聘。聘任過程中,如果聘任公務員有考核不稱職,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請假等情況,機關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此外,未經批准在其他單位兼職、患病或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機關也可以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記者 練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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