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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管改革明確責任 地方政府負總責

2013年04月10日 08:26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如果食品安全是一個香餑餑,就不會被扔來扔去了,這恰恰説明瞭食品安全不好管理。”對於正在進行中的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一位地方食藥系統的工作人員如是説。

  一直以來,由於多部門分段監管,職能不清、責任不明等問題突出,食品安全成為了“燙手的山芋”。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在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即將公佈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三定”方案中,進一步明確了食藥總局和農業部、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部門的職責分工,並提出要推進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地方政府總負責機制。

  積弊

  食品安全監管再現責任漏洞

  正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出臺之後、食品監管職能整合之際,近期曝光的美素麗兒奶粉涉嫌造假事件無疑給消費者蒙上一層心理陰影。

  據了解,從2012年11月質監部門發現造假並查封部分産品,到今年3月底多地緊急下架,消費者知曉這一資訊足足晚了四個多月。這四個月時間內,究竟有多少問題奶粉已經被消費者購買並食用,還有多少仍在市面上流通,目前已不得而知。

  此次事件中,根據舉報線索,食安辦、公安、工商、質監、海關、國檢、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聯合組成辦案工作組展開調查,但對於銷售面如此廣的“問題”産品,江蘇有關部門卻沒有及時向其他省市相關部門通報有關資訊,出現“查封和銷售”共存的怪象。

  事實上,近年來發生的毒膠囊、塑化劑、速生雞等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往往在有關部門的一番調查後最終不了了之,公眾對於事件真相難以知曉,進一步的問責更是無從談起。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食品安全像是一個“炸彈”,監管被分散到四五個部委,各個部門能不管就不管,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監管缺位。

  專家認為,食品安全監管容不得一丁點的“僥倖”心理,需要的是監管從嚴、召回從嚴、處罰從嚴,每一個涉及的部門都應有“守門”的意識,捂著蓋著、藏著掖著,只會帶來政府公信力的進一步下滑。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厲曙光説,分段監管區分的是“職能”,不能將“責任感”一併分掉;而如今,食品監管職能已經整合,一個大蓋帽,能否管住一頭豬、一杯奶是大考。想要杜絕問題發生,需要的是監管部門切實承擔應盡的職能,建立源頭治理、全程監管、預防為主的監管機制,出了問題只顧捂蓋,部門之間“踢皮球”,只會讓中國的食品行業沒有明天。

  頑疾

  地方“負總責”須破解保護主義

  對於各部門之間監管職能不清、責任不明、出了事之後相互推諉的現狀,在業內人士看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改革不僅是調整機構,更重要的是要明確責任。

  《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地方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改革中將發揮主導作用,逐步組建省、市、縣級機構,對應的正是食品安全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

  近日多地召開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均強調了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問題。比如黑龍江省要求各監管部門要嚴格實行監管責任追究制,堅決糾正監管執法中的不作為和亂作為;廈門市將實行食品安全問責制,對推諉懈怠、不履行職責、不積極作為、不積極配合的部門,將視情況追究該部門責任。

  事實上,2012年發佈的《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即提出,要強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食品安全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標,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年度計劃。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不久前表示,食品安全直接關係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要把這項工作作為考量各級政府職能轉變的一把重要尺規。

  在明確責任的同時,作為食品安全監管改革試點地區的陜西省渭南市對不同機構的許可管理和執法職能進行了整合。據介紹,實行新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以來,渭南市沒有發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初步實現了“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向“品種監管為主、分段監管為輔”的轉變,克服了原有體制責任不明、邊界不清、監管不到位的弊端。

  不過,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機制遭遇地方保護主義的矛盾仍需要破解。鄭風田認為,將食品安全的責任下放,由地方政府負總責存在很大的問題。以一個農業大縣為例,大量生産的農産品可能都被銷往外地,地方政府對於出現了食品安全問題的相關企業只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難題

  食品企業主體責任待加強

  除了明確和完善政府機構的監管責任,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説明中還提出,改革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讓生産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食品産業發展快速,各類食品從業主體的數量和食品供應總量都有較大增加。但相對於量的擴張,總體上,生産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並未同步得到應有的加強,有些還出現管理弱化現象,在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等方面不到位,産生了很多隱患,這是制約我國食品安全水準的因素之一。

  “發揮食品安全監管的市場機制,就是讓企業優勝劣汰。”鄭風田説,企業只有做到一定規模,建立了消費者依賴的品牌,才能在市場上生存下去,這“倒逼”企業必須像保護眼睛一樣保障食品安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人士指出,真正安全放心的食品是生産加工出來的。因此,最重要的是嚴格落實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做到企業講誠信、行業要自律,這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讓消費者擔心的是,很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都牽涉到標榜責任的大型企業。上述奶粉事件中的奶粉生産公司,曾獲得不少行業協會頒布的2012中國孕嬰童行業最具社會責任感企業、孕嬰童行業評選活動最受消費者關注新品牌等獎項。正是這樣一家“有責任的企業”,卻成為涉嫌奶粉造假事件的主角。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勇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説,要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保持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使嚴厲的懲處成為一把高懸頭頂的利劍,生産經營者、執法者不管誰犯法,都要依法從嚴從重懲處,使犯罪分子付出高昂的甚至付不起的代價,真正起到震懾作用。

  對於加大食品企業的違法成本,有專家建議,要借鑒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做法,在制度設計上綜合考慮以實際損害作為懲罰性賠償數額確定的依據、以消費者購買食品的價款作為懲罰性賠償的基數、引入浮動限額制度確定賠償數額的倍數,以及對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企業適用懲罰性賠償等方面,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懲罰性賠償制度。(記者白田田 曾亮亮 劉巍巍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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