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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急體系在非典危機中催生 在暴雨中完善

2013年03月25日 10:36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03年春天,SARS突襲中國,暴露出應急防禦體系的缺失。SARS過後,國家逐步建立起以“一案三制”為核心的應急管理系統,應對包括甲流、雪災、地震等各類危機事件,成為應對危機“利器”。

  2009年,甲型H1N1流感波及全球。

  4月27日到29日,世界衛生組織將全球流感大流行警戒級別從第3級提升到第5級。SARS之後,這是中國面臨最嚴重的一次公共衛生事件,剛建立的應急體系接受檢驗。

  2009年4月25日,中國已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此時,距中國第一例輸入性病例還有18天。

  “少了慌亂,多了從容”

  2009年,世界衛生組織公佈禽流感暴發的消息後,中國立刻做出反應。

  “疫區”墨西哥的飛機全部取消,從墨西哥入境的旅客,都需進行醫療監護。措施之嚴格,被外媒形容為“有矯枉過正之嫌”。

  2009年4月30日,全球甲流警戒級別不斷被提高,根據2008年初制定的流感分項預案,衛生部牽頭,由33個部門建立聯防聯控機制。

  第一位攜帶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中國留學生剛回國不久,5月9日上午9點,四川省人民醫院對其進行檢測,顯示為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

  隨後,中國CDC通過資訊報告系統掌握情況,相關專家同步診斷。

  兩天后,5月11日中午12點,衛生部確認病例。在此次全球流感大流行中,中國對甲型H1N1流感的識別、診治以及疫苗生産研發都走在世界前列。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陳馮富珍評價説,中國政府在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過程中做出了“非常有力的反應”。

  國務院參事、國務院應急管理專家組組長閃淳昌曾説,應對危機事件,有應急預案比沒有預案效率提高300倍。

  SARS之後建立起的應急體系,在流感來襲時,少了慌亂,多了從容。

  “一案三制”應急系統

  SARS期間,國務院提出加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的重大課題,原本只在安全生産領域存在的應急預案延伸到社會管理領域。

  2003年非典之後,中央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各省和地方成立了相應的應急管理辦公室。

  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提出,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準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能力,加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建設,形成以“一案三制”為代表的第二代應急管理系統。

  2004年,“一案三制”工作正式啟動。“一案”即預案,國家以及地區層面都設置不同預案;“三制”指“法制、體制和機制”。

  2006年1月,國務院正式發佈全國應急管理體系的總綱領《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突發公共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4類。

  2006年6月,《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發佈,要求所有街道、社區、鄉鎮、村莊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都要編制應急預案。

  在國務院的推動下,全國數百萬件預案組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在體制方面,形成了國家、省、市、縣四級響應的應急體制。

  2007年11月,《突發事件應對法》正式實施。隨後,2009年5月,修訂後的《防震減災法》開始實施。在機制方面,中國建立了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針對不同環節的運作機制,提升了整個應急體系的效率。

  2008年,在全國人大會議上,國務院宣佈全國應急體系基本建立,應急管理工作走上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應急體系覆蓋到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各方面,在應對“2008年金融危機”、汶川地震、玉樹地震等突發事件中,應急體系開始顯示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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