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調節社會分配的一項基本制度。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廣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康永恒建議統一城鄉“低保標準”。以東、中、西部省區為單位,統一城鄉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同時,動員和安排其他方面的力量為低保群眾生活保障出力。由國有或國有控股壟斷經營的供水、供電、供氣企業,免除或者減半收取城鄉低保家庭的生活用水電氣費。
基層城鎮低保資金目前主要由中央和省級財政解決,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籌集以地方為主。康永恒認為這種低保資金籌集辦法也不盡合理。他建議針對按照現有城鎮居民低保資金籌集辦法,安排農村低保資金預算保障辦法,減輕西部貧困地區地方財政壓力,保障資金來源。
康永恒表示,目前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存在很大的差距。以四川為例,城鎮低保人員保障標準平均為每人每月300元左右,農村低保人員保障標準平均為每人每月85元左右。調研中得知,出現這種差距的主要原因是考慮農民有承包經營的土地,可以有部分自産自收。
“實際上,農業生産屬於重體力勞動,納入農村低保的人員和家庭絕大多數是由於喪失了農業生産勞動能力。且城鄉物價在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上也幾乎沒有差距。同時,破解城鄉二元結構,城鄉缺乏基本生活來源的居民應當得到相同的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全國兩會特派記者 侯青伶 張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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