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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瑩: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

2013年03月04日 12:11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4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要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要及時修改完善反腐敗法律,要狠抓對法律實施的監督,要求國家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來行使自己的權力。

  傅瑩説,關於反腐工作,大家關心的是,我們怎麼去進一步推進、怎麼能夠制度化地形成廉潔政治,落實中共十八大提出的要求。“在這個問題上,我相信從政府部門、各個方方面面、主管部門都在加緊研究。”

  她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這個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也非常重視。在健全國家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方面,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做了很多努力,要做到有法可依。比如説,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務員法、反洗錢法、政府採購法、招投標法等等。這些法律從不同的角度對國家的公職人員的行為進行了規範。

  傅瑩説,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反腐倡廉的形勢非常嚴峻,加強廉政建設任重道遠。要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要及時修改完善反腐敗法律,要狠抓對法律實施的監督,要求國家機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來行使自己的權力。同時,針對現在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新情況也需要多傾聽社會的意見,要加強研究論證。希望能夠讓人民群眾不斷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果和變化,能夠把反腐倡廉工作堅持不懈地向前推進。(記者吳濟海 張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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