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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兩會總在3月召開

2013年02月28日 14:06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如果全國人大開會太早,相關數據統計不上來,制定預算會不準確。開得太遲,人大批准預算太晚,政府花錢就成了“先斬後奏”。

  1978年以前,兩會會期難以制度化。兩會會期的同步,直到1978年才完全實現。

  春節過後留出準備時間

  武漢大學憲法學教授秦前紅研究發現,兩會在3月舉行是相對合適的選擇。

  全國人大的重要職責是批准工作報告和預算。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説,如果開會太早,上一年數據統計不上來,制定預算會不準確。開得太遲,每年一季度的預算支出又較多,人大批准預算太晚,就成了“先斬後奏”。

  劉尚希説,3月舉行兩會,可以給統計和總結留出時間。第一季度財政支出的合法性,可以通過人大常委會授權的方式解決。

  “春節一般在1月底2月初,春節後給代表委員留出準備時間,也是考量因素。”秦前紅説。

  兩會會期同步節省成本

  兩會會期的同步,直到1978年才完全實現。

  政協的出現早於人大。1949年10月9日,第一屆全國政協一次會議舉行。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

  1959年第二屆全國人大和第三屆全國政協一次會議開始,兩會會期出現重疊。秦前紅説,兩會同步在交通管制、會務方面的成本會降低,也便於政協了解一府兩院工作。

  秦前紅説,1978年以前,兩會會期難以制度化。1978年兩會的屆數也實現了同步,開會時間也基本重疊,政協會議提前1-3天開幕。

  1982年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每年舉行一次會議。但會議時間沒有固定。2月、6月、8月都曾開會。

  從1993年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會議固定在每年3月開始,3月結束。從1998年,每年全國人大會議定於3月5日開幕。1999年政協會議也固定在3月3日舉行。

  有委員曾建議兩會1月開

  上一年度最後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出決議,確定下一年度人大會議的開會時間。決議作出就具備法律效力,不得輕易更改。

  已故憲法學者蔡定劍曾建議,用法定形式明確各級人大召開日期,不必每次開會前都要專門作決定,杜絕召集人大會議的隨意性。

  2010年,全國政協委員張明森提出提案,建議將全國兩會提前到1月下旬或者2月上旬召開,先開全國兩會再開地方兩會。

  目前的情況是,在全國兩會開始前,大部分省級兩會已在1、2月開完。

  在張明森看來,先地方、後全國的模式,使得省市以下的各級兩會很難明確安排當年的工作,具體工作往往等到全國兩會開完之後再重新確定。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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