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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規定外來工子女入學同父母學歷職稱掛鉤

2013年02月22日 08:08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廣東東莞2月20日發佈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影響新莞人子女積分入學的兩項主要指標是父母的學歷、職稱的高低。專家表示,依照父母學歷高低來決定孩子入學涉嫌歧視。對此,東莞市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是按照東莞對人才需求的考慮制定的。東莞不能滿足所有新莞子女的教育需求,只能先解決東莞比較需要的人”,方案“不存在歧視”。

  積分方案

  各鎮街可互認積分

  東莞市教育局20日發佈《2013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的亮點之一是,各鎮街可以積分互認。《方案》規定,已通過積分制被公辦學校錄取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務地變化需要轉學到其他鎮街公辦學校的,可以憑其在原鎮街申請時核定的積分,向轉入地教育部門提出非起始年級插班申請。轉入地教育部門根據當年非起始年級提供的學位數以及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實行積分互認,無需重新提交積分材料。

  父母學歷職稱佔比高

  不過,頗具爭議的是,新莞人子女入學最主要的兩項指標是其父母的文化程度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的高低,高學歷、高職稱的積分多,低學歷、低職稱的積分少,而無學歷、無職稱的人就沒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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