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人民日報:打掉“最低消費”行規

2013年02月13日 09:51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春節期間,闔家外出用餐的人越來越多,但一些飯店設置的最低消費,卻讓人“有點煩”。

  表面上看,包間費、服務費、每人平均標準等餐飲業的“行規”,似乎屬於市場行為。但實際上,這些條款讓消費者不能充分行使自由選擇的權利,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屬於法律禁止的強制性消費,也就是“霸王條款”。更重要的,最低消費在侵犯合法權益的同時,迫使消費者無奈中多點菜、點“硬菜”,每每吃不完、喝不掉,造成極大的餐飲浪費,客觀上助推了講排場、好面子的風氣。

  從飯店到KTV,從手機套餐到婚紗攝影,一些領域最低消費的行規陋俗,習見而不可小覷。“最低消費”行規源自法律觀念的淡薄,也折射出企業社會責任感的缺失。主動撕下最低消費的價簽,不僅會在喜慶祥和中贏得更多客源,更將從全社會文明理性的消費氛圍中,收穫企業長期成長的文化紅利。

  “儉,德之共也”。新春新風,也期待能揮別最低消費,形成行業新風、文明新風。(周人傑)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