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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火車票丟失不能直接退票 需購新票方可辦理(圖)

2013年02月03日 09:07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實名制火車票銷售中,需要錄入旅客身份證資訊,這些資訊和車票資訊結合,驗票通過可以上車。(資料圖片)

  實名制火車票銷售中,需要錄入旅客身份證資訊,這些資訊和車票資訊結合,驗票通過可以上車。(資料圖片) 新華社發

  近日,本報曾報道北京地區日均10萬張退票回爐。這其中,佔坑保底搶票後退票的不在少數,他們被稱為“佔票族”。但是,“佔票族”也因為掌握的票太多,徒增了很多煩惱。買到更好車次的票,想退掉不需要的票,可它偏偏又丟了。而目前,不管是針對佔票族,還是針對普通旅客,丟失的實名制火車票卻只可以補辦不可以退票。

  到站後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

  到站前,列車長確認該席位使用正常,開具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到站退票的憑證。

  憑身份證退票遭拒

  買到的實名火車票丟了

  必須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新車票發售後,原車票失效。

  案例

  行程取消無法退丟失票

  在北京工作的康先生原本計劃2月3日下午回湖南老家,為此購買了一張T61次到湖南冷水江東站的臥鋪票。但他後來發現,因還有工作需要處理,原定回家行程必須修改。於是,他又購買了一張2月6日回家的臥鋪票。他準備將T61次車票退掉。

  然而,在他趕往北京站退票的途中,T61次車票卻丟了。“這是實名制購票,有身份證號和名字,所有資訊都是齊全的,應該能順利給補一張票,我再拿著補的車票去辦理退票。”康先生心裏盤算,花點補票手續費完成退票,沒什麼大損失。

  但是,車站工作人員表示,實名制火車票丟失補票,必須原價購買一張新票,並乘坐這趟列車,直至完成旅程後,才可持證明,將新買的車票退掉。也就是説,如果康先生不坐T61次列車,僅為退票,那麼他無法直接辦理退票。

  “如果是以前非實名制購票,丟了也就算了,現在實名制購票,像坐飛機,登机證丟了也可以補啊。”康先生表示對鐵路部門這項規定很不理解。

  規定

  補票後完成旅程退票款

  事實上,鐵路實名制購票已經實施了整整一年零一個月,而挂失補票辦法從去年5月10日起才開始執行,在這一辦法出臺之前,即便是實名制購票,客票丟失也無法補辦,這樣的不便曾一度引起爭議。

  挂失補票辦法規定,旅客購買實名制車票後如丟失車票,在不晚于車票票面發站停止檢票時間前20分鐘,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挂失補辦手續,必須提供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原車票乘車日期和購票地名稱。旅客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新車票發售後,原車票失效。然後,旅客持新車票乘車時,應向列車工作人員聲明。到站前,列車長確認該席位使用正常的,開具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到站退票的憑證。旅客到站後24小時內,可以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

  但是,對於取消行程的丟票乘客退票問題,昨天,12306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必須憑原票,如果原票丟失,必須原價購買一張新票,才能憑新票辦理退票。”

  聲音

  1

  業內人士

  觀點

  制度性遏制佔票更迫切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鐵路系統內部人士表示,為防止一人多買,實名制一張身份證在同一日期同一車次只能購買一張車票,但並未限制乘客購買同一日期的多趟車次,對同一人在不同日期的購票行為更沒有限制。

  “這種辦法實際上只是杜絕‘黃牛’拿一張身份證同時買一趟車的幾張票。對於多佔票,選稱心票改善性乘車的佔票行為根本不起作用。”該人士稱,有些佔票族臨行前才退票,這些票來不及回庫車已經走了,無端地浪費了運力。

  該人士認為,鐵路售票系統已實名制,為丟票的旅客直接補票或退票都不是技術上的難題,可以通過不斷改進來完善退票制度。但他認為,目前,最該完善的是現行購票制度。遏制佔票族的産生,相比去解決為這些佔票族丟失車票後退票而言,更為迫切。

  追訪

  佔票族退票風愈演愈烈

  今年春運期間,像康先生一樣,手中持有兩張以上火車票的旅客不在少數。

  據鐵路部門相關人士介紹,今年春運車票預售期提前至20天。很多旅客因害怕買不到票而搶票,但可能因行程或對原票不滿意等原因,搶到票以後又購買其他車票,而退掉原車票。今年春運就出現了“佔票族”和“退票潮”的怪象。

  鐵路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搶票、佔票、退票最根本的原因仍是運力不能滿足所有旅客順利回家的需求所致,而直接的原因則是今年預售期延長、退票成本低,將春運這場購票戰的戰火拉長、愈演愈烈。

  這名人士表示,由於手中的票一多,“倒騰來倒騰去,就容易把票弄丟了。”而如果丟失的票,恰好又是想退掉的車票,就會碰到康先生這樣的問題。

  “花全價買一張票,再去辦理退票,這樣不就失去退票的意義了嗎!”康先生説。

  2

  律師觀點

  觀點

  實名車票丟失應予退票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富強認為,應該為旅客辦理退票手續。尹富強認為,旅客購買的火車票,僅僅是客運合同的一個表現形式,車票丟失了不能否定已經支付票款的事實。

  他認為,鐵路部門實行實名制購票,售票系統裏已經存有購票人的各項資訊,那麼鐵路部門能夠也應當給予辦理退票手續。

  業內專家也表示,實名制車票丟失補辦需要重新購票再乘車,核查無誤再退票,是為了避免有別的旅客撿到這張車票擅自使用。但現在實名制驗票,如果嚴格驗票驗證程式,這種“被頂包”的現象幾乎不存在。“既然是實名制售票,售票系統裏旅客的資訊應該是齊全的,從技術上來説,應該可以通過完善制度實現實名制退票。”

  該專家稱,針對今年涌現的“佔票一族”確實該出臺相關辦法遏制,但也不能忽視旅客面臨的退票難題,為這些有切實需求的旅客挽回損失。

  支招

  應出臺彈性

  購退票機制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稱,鐵路電話售票系統內已建立“黑名單”,旅客如果多次訂票卻不取票,將列入黑名單取消其購票資格,但隨即鐵路部門已予以澄清,並無類似黑名單。有網友認為,這樣的黑名單“真的可以有”。可以通過建立這種黑名單,規範旅客購票,防止佔票行為。

  採訪中,也有旅客認為,實名制車票丟失了應該予以退票,可以出臺彈性退票制度。“既然已經實名制購票了,如果系統裏查出乘車人除了正在辦理的退票外還有其他‘備胎’可以將退票手續費提高到原來規定的票價20%的水準,讓他們捨不得來退票。”

  還有旅客支招,給訂票設一個時間段,例如同一發車日期一張身份證只能購買一張該站點相同線路的車票。“舉個例子,北京至成都,一張身份證最多購買一次這個方向的火車票。雖然這種限制,不排除會給個別旅客製造麻煩的可能,但在春運這個非常時期,需要特事特辦。”有旅客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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