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和殘疾是困境兒童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洛寧縣對殘疾和患病的困境兒童,按病情安排相應醫療機構分類救治,並預先從上級撥付的醫療救助金中優先列出150萬元,專門用于困境兒童的醫療救助,重點解決新農合報銷後,自費部分在8000元以上的,民政部門給予最高可達70%的救助,僅2012年就有865名困境兒童獲得政府的醫療救助。洛寧縣民政部門還為全縣排查出的困境兒童全部購買了商業大病醫療保險,僅此一項每季度開支14.6萬元。
此外,洛寧縣還開展了針對困境兒童的助學助業,2012年為700多名困境兒童提供學費、生活費補助120多萬元;安排72名超過16歲的困境兒童接受全免費的職業技能教育,助其就業,自食其力。
2012年,貧困縣洛寧縣共為孤兒和困境兒童發放“助養、助困、助醫、助學、助業”等各種救助資金達280萬元,他們對困境兒童的救助模式,得到民政部的肯定。
每個村都要有一名“福利媽媽”
洛寧縣地處山區、交通不便,僅靠民政部門有限的工作人員,很難以及時獲得大山深處需要救助的困境兒童的信息。如何第一時間發現掌握困境兒童,並及時給予救助也是全國各地兒童福利保障工作中最為現實的問題。洛寧在各個村莊設立“兒童福利主任”,為解決這一難題提供了有益樣本。
“今天上午兒童福利項目慈善協會和民政局的領導、工作人員送來了棉衣和手套,看著孩子們穿上新棉衣,心里覺得一絲暖意……”這是記者在洛寧縣城郊鄉莊上村“兒童之家”看到的村兒童福利主任李麥雲2012年11月8日的工作記錄。
在李麥雲三本厚厚的記錄本上,記滿了她2010年8月擔任“兒童福利主任”以來所做的工作,包括幫孩子上戶口、發放上級下發的救濟款物、助學金、走訪農戶調查兒童生活等等。
[ 責任編輯:張曉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