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呂英明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2013年01月29日 14:37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29日從廣東省委紀委了解到,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呂英明因嚴重違紀被紀檢部門立案檢查。

  經查,呂英明在省水利部門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呂英明開除黨籍處分;給予呂英明開除的行政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後,另行作出;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呂英明2001年至2012年任廣東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12年10月任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