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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安康紀委調查白河縣委書記“借豪車”事件

2013年01月22日 15: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針對陜西安康市白河縣委書記“借用”超標豪車一事,安康市委宣傳部22日向中新網記者透露,安康市紀委目前已對此事展開調查,調查結果會向公眾披露。

  近日媒體曝光陜西國家級貧困縣白河縣縣委書記郭德林,乘坐車輛為進口6缸排量3.0T的頂級豪華款大眾途銳車,該車市場售價超過百萬,涉嫌嚴重超標。此事迅速引發各方關注。

  中新網記者通過調查了解到,郭德林乘坐車號為陜GN6789的大眾途銳越野車,所有人為白河縣興達農業綜合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為當地一家民營企業。白河縣稱該車係從企業“借用”,媒體曝光後已“緊急歸還”給了企業。

  22日,中新網記者從陜西安康市委宣傳部獲悉,此事發生後,該市紀委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目前還沒有結果。並表示如有調查結果會向公眾披露。

  據了解,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黨政機關不得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不得接受企業捐贈車輛。陜西省市、縣、鄉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市、縣、鄉黨政機關購置公務用車應選用國産品牌汽車,排氣量1.8升(含)以下、價格18萬元以內的轎車。

  但是在嚴厲的政策面前,許多地方無視規定想方設法打“擦邊球”,讓管理制度頻“挂空擋”。2010年,內蒙古女檢察長劉麗潔因借用豪車受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並批准其辭職申請;2012年12月,國家級貧困縣陜西長武縣,其書記、縣長所乘車輛被媒體曝光為超標的豐田越野車,長武縣稱車係借自企業,並已歸還。

  對此有輿論認為,如果對權力的濫用沒有施用任何強有力的懲戒措施,再嚴厲的管理制度也難免淪為紙上的官樣文章。(記者 邊峰 張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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