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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組織“忽悠”近4000人涉案兩億

2013年01月16日 08:12 來源:法制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案發地點:湖南省長沙市

  案發緣由:群眾舉報有人大肆進行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1月13日淩晨,在公安部經偵局、湖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和長沙市委、市政府的指揮調度下,長沙市公安局出動警力1500余人,在長沙市5個城區同時展開收網行動,共搗毀傳銷犯罪窩點378個,刑事拘留該傳銷組織骨幹成員128人,暫扣涉案車輛6輛,該傳銷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至此,經長沙警方長達4個多月的縝密偵查,這起代號為“112”的特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專案成功告破,一個涉案資金近兩億元、傳銷人員近4000人的龐大傳銷組織被徹底摧毀。

  大肆進行傳銷活動

  每月流轉資金千萬

  2012年下半年以來,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雨花分局多次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在長沙市開福區湘江世紀城、金霞小區以及雨花區天華安置小區周邊,有許多外地人大肆進行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專案組經過4個多月的縝密偵查,查明瞭該犯罪團夥所有骨幹成員及傳銷窩點的基本情況。

  該傳銷犯罪團夥是從福建發起,于2011年6月來到長沙,在長沙市5個城區以“純資本運作”、“自願連鎖經營業”、“做工程、修地鐵、賣服裝”、“長沙市綠化工程”為幌子,陸續騙來以江蘇籍人為主的外地人,大肆開展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根據對該團夥中的“申購總管”使用的賬戶調查來看,每個月流轉的傳銷資金金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左右。警方經分析研判後,評估該團夥傳銷涉案資金高達近兩億元。

  淩晨統一收網行動

  128名骨幹一網打盡

  經偵查,專案組逐一摸清了128名團夥骨幹成員的身份、住所、活動及生活規律,為收網行動做好了充分準備。

  2013年1月初,長沙市委、市政府作出統一收網決定,要求選擇適當時機在全市範圍同步開展收網行動,對128名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對參與傳銷活動的違法人員集中整頓、教育、遣返。

  1月12日深夜,長沙市公安機關調度出動警力共計1500余人,分成多個抓捕小組趕往各抓捕點張網布控,等待收網指令。1月13日零時,專案指揮部一聲令下,各行動小組雷霆出擊,同步展開抓捕行動。

  13日零時,長沙黃花國際機場,由昆明飛往長沙的CZ3468航班徐徐降落,由雨花公安分局60名警力和特巡警支隊16名特警組成的抓捕組早已張網以待。外出旅遊返回長沙的喻小鳳(女,22歲,廣西藤縣人)、史愛芬(女,47歲,浙江象山縣人)等26名該傳銷組織骨幹人員剛下飛機舷梯,就被民警盡數抓獲。

  同時,開福公安分局民警組成的抓捕小組在芙蓉區馬王堆銀港水晶城、上東萊克辛頓小區展開抓捕行動,一舉將該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王瑞(男,26歲,江蘇鎮江人)、呂嶺海(男,50歲,江蘇南京人)、王俊峰(男,43歲,江蘇南京人)等人抓獲歸案。

  與此同時,其他抓捕小組在長沙市內多個小區同步行動,將顧紹飛(男,32歲,江蘇連雲港人)、錢作斌(男,30歲,江蘇連雲港人)、顧坤(男,30歲,江蘇贛榆縣人)等該傳銷組織的骨幹成員全部抓獲。開福、雨花警方還組織警力與所在地區黨委、政府及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對位於開福區湘江世紀城、金霞安置小區以及雨花區天華安置小區等地的傳銷窩點進行了突擊清查,對參與傳銷的違法人員進行了集中整頓和教育。

  截至1月14日,長沙公安機關在該案中共搗毀傳銷犯罪窩點378個,抓獲並刑事拘留該傳銷組織骨幹成員128人,暫扣涉案車輛6輛,該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團夥組織架構被徹底摧毀。此次打擊行動,使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在長沙市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

  目前,警方正在對該案進行進一步偵查和深挖。

  傳銷運作模式查明

  通過申購累計份數

  警方連夜審訊深挖,進一步摸清了該傳銷犯罪團夥的運作模式與犯罪事實。經查,該團夥採取人傳人、“上線”發展“下線”等手段,使用“五級三階晉陞制”方式進行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其級別由高至低分為總監、老總、總管、經理、業務員五級。每名傳銷人員發展“新人”加入時按每份3300元人民幣的申購標準,名義上是申購産品,實際並無實物購銷。參與傳銷人員通過自己申購或發展“下線”申購累計份數,從而獲得相應的傳銷級別:1份至9份為業務員;10份至20份為經理;21份至64份為總管;65份至599份為老總;600份以上為總監。

  各級別的傳銷人員在發展“下線”傳銷人員時按不同級別獲得提成,級別越高提成比例越高。根據這種傳銷“利潤”分配模式,無論哪一級別的傳銷人員發展“下線”,“下線”繳納的申購款,最終都只有其中的52%被5個級別的傳銷人員分別獲取,其餘48%全部落入該傳銷團夥的最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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