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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紅會善款發黴舉報人稱曾遭軟禁死亡威脅

2013年01月05日 08:44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2年12月29日,成都,中國紅十字總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調查組發現還有募捐箱未被成都紅會收取。 新京報記者 李超 攝

  2012年12月29日,成都,中國紅十字總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調查組發現還有募捐箱未被成都紅會收取。 記者 李超 攝

  昨日下午,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舉辦新聞發佈會發佈“成都紅會募捐箱發黴”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結果顯示,發黴長毛情況屬實,倉庫內仍有千余元未收;與成都紅會管理混亂、責任心缺乏有關。

  雙方合作存互相推諉現象

  昨日,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介紹,此次社監會派出的調查組到成都,調查內容涉及募款箱的來龍去脈、2008-2012年項目停滯原因、成都紅會是如何執行募捐箱工作以及是否存在違法亂紀的行為等四個方面。

  王永稱,2008年9月,成都紅十字會領導調整,在交接工作中出現疏忽,導致募捐箱管理出現問題,諸多地方募捐箱捐款無人收,電費繳納不到位,30多臺募捐箱被盜。成都天闕公司與成都紅會合作中有互相推諉的現象。雙方就合作期限20年是否太長等問題進行協商,但溝通未果。

  調查發現,有些捐款箱長期無人收取,首輪階段性調查結果認為是成都市紅十字會的管理責任。造成捐款箱內的紙幣出現發黴狀況,是長期放置導致的結果。

  王永介紹,首輪階段性調查結果認為,與媒體披露資訊相符,確實有長毛情況,因為在倉庫長期無人料理;紅會在簽訂合同時沒有進行有效審查,沒有預料到複雜性,草率簽訂協議造成問題;問題出現後,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處理問題。

  王永稱,紅會社監委以向紅總會提出建議,就成都事件舉一反三,就全國範圍的募捐箱進行排查,紅會已下發通知;建議紅會出臺募捐箱管理辦法,進行規範,已在制定中,很快予以發佈;建議出臺統一的紅會合作夥伴管理辦法,能夠維護合作雙方的利益。

  調查發現還有少量善款未取

  王永稱,2012年12月29日下午,調查組前往紅十字會募捐箱存放地倉庫調查中發現,目前有少數捐款箱的鑰匙遺失所以沒有開箱收取,還存在少量善款沒有收取完畢的情況。據調查組目測,大約在幾十元左右。

  王永稱,昨日上午,成都紅會上報的材料顯示,從2012年6月到2013年1月4日,對剩餘募捐箱進行清理,共計1053.6元,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293.6元,另一部分是760元,其中一部分是殘幣。

  紅十字總會將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昨晚,中國紅十字總會官方微博稱,自媒體報道成都紅會募捐箱管理問題以來,經過反覆核查,發現成都紅會在品牌和項目管理中存在管理不善的問題,傷害了公眾的公益熱情。要求成都紅會以此為鑒,認真整改,加強對各項工作的規範化、精細化管理。總會已向全國紅十字系統發出緊急通知,開展募捐箱管理的清查整頓及督導檢查工作。

  中國紅十字總會還指出,根據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建議,將完善合作夥伴資質審查和風險評估制度,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 調查結果

  “成都紅會管理混亂”

  社監委新聞發言人王永稱,對照去年12月26日成都市紅會發佈的情況説明,社監委認為該説明與事實有出入。他認為成都紅十字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避實就虛,推卸責任

  該説明只是對有關情況進行選擇性描述,沒有對問題本身加以説明,更沒有承認成都紅會應該承擔的責任。

  管理混亂,缺乏責任心

  在本次合作中,成都紅會在管理上存在嚴重漏洞,在捐款箱管理、登記、善款收取、善款公佈上都存在問題。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不嚴謹,管理能力欠缺。在合作中出現分歧後沒有積極妥善地解決,出現問題後,一味拖延不予解決,也沒有及時收取善款,缺乏責任心。

  涉及有關違法違紀的情況

  目前,成都市有關部門正在調查。

  ■ 調查

  成都紅會被指“軟禁”商業合作者

  去年12月31日,成都天闕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闕公司)負責人鄭安(化名)向成都市紅十字會舉報,他曾被該紅會工作人員非法軟禁。

  此前,天闕公司與成都紅會合作在成都市六個城區設置數百台募捐箱,因數年未取導致募捐箱裏的紙幣發黴長毛。

  鄭安一直負責與成都紅會對接募捐箱的管理工作。鄭安説,因為善款發黴,他曾多次向紅會反映該情況,後又聯繫媒體。

  2011年底,雙方未談妥,鄭安稱,他曾被當地警方以涉嫌詐騙的名義調查,後又被成都市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非法軟禁兩天兩夜,並收到死亡威脅書,被迫“隱姓埋名”一年。

  被舉報“涉嫌詐騙”

  鄭安説,從2008年9月到2011年11月,大量募捐箱閒置在倉庫,導致企業損失慘重。2011年11月,天闕公司無力支付倉庫租金,便給紅十字會發函,要求其必須于2011年11月27日前接管募捐箱倉庫,否則向媒體曝光募捐款發黴腐爛、募捐箱被盜的事。

  當時,鄭安找到幾家媒體,不過,採訪紅會後,報道未刊發。鄭安説,2011年11月26日晚上,出門吃飯時,兩名民警將他帶上一輛捷達車。

  據參與辦理此案的成都市青羊區公安分局一王姓警官介紹,他們接到舉報稱,鄭安利用紅十字會募捐箱廣告招商名義進行詐騙。警方以“接到舉報,涉嫌詐騙”為由,將他帶到附近的黃瓦街派出所。

  王姓警官回憶,鄭安出示了與成都紅十字會的正規合作協議,不存在詐騙,40多個小時後將其釋放。

  對是否有警察入住,曾衛説,因警察到賓館回訪,白天一起吃過飯。參與此案的王姓警官稱,他從未進過賓館。

  稱被成都紅會“軟禁”

  去年11月28日,鄭安走出派出所,成都紅會工作人員在門口迎上鄭安説,有個領導想找他談談。隨後,鄭安被帶到附近的如家酒店。

  鄭安説,他在賓館失去了自由。當時,紅會工作人員開了兩個房間,房號是119、120,其中119房間用他的身份證登記。進房間後,他的手機、身份證被警察拿走。紅會一工作人員將電話線拔掉。擔任成都紅會組宣部部長的曾衛在其中。

  鄭安説,房內有兩張床,兩名工作人員,一人睡覺,一人看守。第二天,又換了一名工作人員。鄭安介紹,這兩天共有三名工作人員陪同。期間,鄭多次以買煙為由欲離開,均遭拒絕。

  鄭安説,11月30日下午,“警方”讓他在一份承諾書上簽字,不許向媒體爆料。簽完,他從賓館裏出來。

  收到“恐嚇信”後消失

  鄭安回憶,2011年12月19日,他到家發現一張A4白紙對折插在門上。上面寫著,“限3日離開”。

  兩天后,鄭安離開成都,更換手機號碼,從此“失蹤”。

  昨日,中國紅十字總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的一名委員介紹,他們了解到該舉報後,非常關注該案件進展。因為紅會並非權力部門,“沒有權力也沒有辦法是用公權力。”目前,成都市有關部門已著手調查。

  ■ 回應

  非法“軟禁”

  成都紅會稱約在酒店洽談業務

  去年12月29日,成都市紅十字會秘書長曾衛回憶,2011年11月18日,鄭安向紅會遞交一個函,稱七日之內如果不妥善解決倉庫問題,就要將所有倉庫內的募捐箱擱在馬路中間。11月23日,成都市紅會的工作人員想約見兩家合作單位的法人,對方地址變更,未聯繫到對方。

  曾衛説,他們約在外面吃飯,“大家都有解決事情的意願。”隨後,連續兩天約在酒店進行業務洽談,最終天闕公司傾向通過轉讓方式退出。

  曾衛説,去賓館是雙方同意的。曾衛否認有人拔掉電話線。對於鄭安是否中途提出離開,曾衛稱“我和他在一塊住時(沒有)。”

  成都紅會工作人員王樂(化名)稱,去年11月29日中午,他接到紅會鄧會長的電話,讓他去少城路的如家酒店,到後聯繫曾衛,他並不清楚是什麼事。王樂説,到了他才知道去換曾衛的班。後來知道怎麼回事後,很後悔參與此事。從2011年11月29日中午到30日下午,王樂和工作人員藍海波陪著鄭安,最後藍結賬。

  對鄭安的“失蹤”,去年12月29日,曾衛説,雙方洽談,因為對方開出的轉讓價格太高,最後未談妥。“鄭安覺得我們這邊沒有辦事誠意,然後他就走了,我們也聯繫不上。”最後,留下邁盛公司和成都紅會合作推進一年的募捐箱項目。(記者李超 實習生葉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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