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國疾控中心、浙江省醫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聯合發佈關於“黃金大米”事件的調查結果,揭開了長達3個月之久的“黃金大米試驗”疑雲。
當事人提供虛假資訊
2012年8月,美國塔夫茨大學湯光文等在《美國臨床營養雜誌》發表了題為《“黃金大米”中的β—胡蘿蔔素與油膠囊中β—胡蘿蔔素對兒童補充維生素A同樣有效》的研究論文,引起社會關注(見本報9月5日四版《“黃金大米試驗”疑雲調查》)。論文主要作者為美國塔夫茨大學湯光文、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胡余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蔭士安和浙江省醫學科學院王茵。其他3位作者為傑拉德 戴羅爾、米切爾 格魯薩克、羅伯特 羅素。
衛生部和浙江省、湖南省有關方面高度重視,責成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浙江省醫學科學院和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合進行了調查。
為查清確切事實,中國疾控中心派人赴美國塔夫茨大學和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下稱NIH)調查。根據塔夫茨大學有關規定,單一試驗項目的倫理審查應每年重審,項目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進行審查。2008年,湯光文在倫理審查重審未完成前,即在衡南縣開始了試驗。美國塔夫茨大學也正在對試驗涉及違反倫理道德的問題開展調查。
調查發現,2008年7月,在有關部門獲知美國塔夫茨大學在我國開展“黃金大米”試驗的資訊,進行詢問調查時,當事人謊稱研究工作還沒有進行,但實際上現場工作當時已經結束。在本次調查中,蔭士安、王茵等提供虛假資訊,嚴重干擾、妨礙了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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