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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圖)

2012年12月05日 09:40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日,首都各界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習近平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發

  昨日,首都各界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習近平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發

  據新華社電 首都各界4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

  大會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雲山出席。

  習近平發表講話指出,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成果,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為歷史新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則、重大方針、重要政策在國家法制上的最高體現。

  習近平強調,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保證憲法實施的監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這些問題,我們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

  習近平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習近平強調,要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扎紮實實把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而努力奮鬥。

  我國現行憲法是在1954年憲法的基礎上,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建設社會主義的長期實踐經驗,經過全民討論、全面修改,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公佈施行的。

  要點

  憲法的權威在於實施

  習近平指出,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堅持不懈抓好憲法實施工作,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準。

  一是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理念,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國家權力,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共同發展,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

  二是要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以憲法為最高法律規範,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三是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於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只有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憲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眾,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要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

  四是要堅持黨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要健全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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