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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秘書處負責人就十八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答新華社記者問

2012年11月19日 09:16 來源:新華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2年11月14日,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産黨章程(修正案)》,新華社記者就此採訪了黨的十八大秘書處負責人。

  問:請你談談黨的十八大修改黨章的必要性和基本考慮。

  答:現行黨章是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據形勢和任務發展變化,1987年11月,黨的十三大對條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對總綱和條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對總綱作了個別修改;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對總綱和條文作了部分修改;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對總綱和條文作了部分修改。

  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們黨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實踐中,繼續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豐富和發展了科學發展觀。科學發展觀與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各個領域得到全面貫徹,發揮了強有力的指導作用,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越走越寬廣。科學發展觀得到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廣泛認同和擁護,列入黨的指導思想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及時將科學發展觀列入黨的指導思想,有利於更好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向前進。

  我們黨確立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完善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奮鬥目標,形成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努力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同時,我們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爭取了良好國際環境。

  我們黨緊緊圍繞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這條主線,紮實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取得重大成果,創先爭優活動和創建學習型黨組織成效明顯,發展黨內民主、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組織制度創新、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等方面取得新的重要進展。

  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把科學發展觀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寫入黨章,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寫入黨章,把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針政策寫入黨章,把黨的建設的理論創新和實踐發展成果寫入黨章,是適應形勢任務發展變化推進黨的工作、加強黨的建設的客觀需要,是統一全黨思想行動、凝聚全黨智慧和力量、調動全黨積極性的重要舉措。這樣做,有利於更好學習貫徹黨章,有利於更好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重大部署,有利於更好按照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及重大方針政策推進黨和國家各項工作,有利於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準。

  現行黨章是在全面總結我們黨的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以及黨的組織和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的,總體上適應指導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需要。因此,中央確定這次對黨章只作適當修改,並確定了這次修改黨章遵循的原則,那就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黨的十八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寫入黨章;堅持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保持黨章總體穩定,只修改那些必須改的、在黨內已經形成共識的內容,努力使修改後的黨章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充分體現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新鮮經驗,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確定和堅持這樣的修改原則,既有利於實現黨章與時俱進、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又有利於維護黨章的權威性、保持黨章基本內容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更好規範和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

  同時考慮到,黨的十八大根據國際形勢變化和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特點,對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作出全面部署,確立一系列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重大舉措。在黨章中體現黨的十八大報告的重要內容,有利於更好把學習黨章與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有機結合起來,紮實推動黨的十八大精神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

  問:這次黨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答:這次修改黨章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今年1月,在中央對黨的十八大報告議題向各地區各部門徵求意見的過程中,許多地方和部門建議黨的十八大根據黨的實踐發展和理論創新、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和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對黨章作適當修改。中央政治局認真研究了這個建議,作出了黨的十八大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的決定,並成立黨章修改小組。黨章修改工作啟動後,中央發出通知,專門就黨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區各部門徵求意見,同時還收集近年來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向中央有關部門提出的關於修改黨章的意見和建議。在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提出了黨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先後對黨章修改方案進行了審議,形成黨章修正案徵求意見稿。之後,中央將黨章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印發各地區各部門和黨的十七大代表、十八大代表徵求意見。胡錦濤同志多次主持召開座談會,與黨章修改小組負責同志一起聽取各地區和軍隊各大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關於黨的十八大修改黨章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各方面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對黨章修正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了認真修改,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中央政治局再次審議後,提交黨的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通過,形成了提交黨的十八大審議的黨章修正案。黨的十八大期間,全體代表對黨章修正案進行認真討論,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綜合這些意見,形成了黨章修正案大會表決稿。11月14日,大會全體會議一致通過黨章修正案。可見,這次黨章修改工作充分發揚了黨內民主,集中了全黨智慧,體現了全黨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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