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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錦濤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

2012年11月08日 10:49 來源:新華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胡錦濤同志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

  胡錦濤指出,加強社會建設,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證。必須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胡錦濤強調,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準,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他強調,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

  一是要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興和社會進步的基石。要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把立德樹人作為教育的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著力提高教育品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辦好學前教育,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推動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資源,重點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支援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水準,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鼓勵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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