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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多地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 北京不變不可異地互貸

2012年11月03日 09:23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期,濟南、武漢、鎮江等城市調整了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有些地方公積金購房可異地互貸或申請父母成為共同還款人。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稱,北京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一直與中央部署保持一致,近期沒有調整計劃。

  今年三季度以來,濟南、武漢、鎮江等城市相繼推出公積金調整新政,包括今年上半年國內其他城市公積金貸款調整政策,截至目前,全國已有超過20個城市進行了公積金住房貸款調整。10月下旬,武漢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提取政策的通知》中規定,異地購房可提取本地公積金還貸。此外,前天鎮江出臺公積金新政規定,新就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父母也可申請成為共同還款人,相當於子女買房時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積金賬戶餘額,減輕了購房家庭的經濟負擔。

  據了解,2009年北京與秦皇島兩座城市在國內曾試點過公積金異地互貸業務,但獲得公積金貸款的異地購房繳存人還沒有幾例。目前,該項政策已取消,北京地區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外地購房不能獲批北京公積金貸款,但其可以提取個人繳存賬戶內的公積金餘額。

  對於公積金繳存在北京地區的職工,在外地購房以後,可以憑相關的材料申請提取公積金。

  一次性付款購房: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的全款發票、本人身份證(以上資料原件、複印件各一份)、提取儲蓄賬號。

  採用貸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提供購房合同(複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本人身份證(三種資料原件、複印件各一份)、提取儲蓄賬號。(記者孫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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