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浙江桐鄉天價工資爆料人再發帖:司法局藏小金庫

2012年10月24日 11:02 來源:杭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10月17日上午,桐鄉生活論壇上的一則題為“桐鄉市公證處的領導,你用公款去吃了、拿了、玩了,就請提供明細帳單!”的帖子引來網友熱議。

  隨著公證處主任沈吉龍和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長朱莉萍被停職檢查,這一事件似乎已經告一段落。

  然而昨天上午,發帖者“楓楊樹”再度爆料,又將此事推上風口浪尖。

  上樑不正下樑歪

  “最牛公證處”事件初發之際,原桐鄉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兼局長的莫建中對媒體稱:本是司法局內部機構的公證處於2002年轉制,係司法局下屬的一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財務獨立核算。

  然而23日上午,“楓楊樹”在嘉興、桐鄉當地的數個生活論壇發帖爆料,將莫建中也引入輿論漩渦。

  網帖標題為:“原司法局主管領導:你局把桐鄉市公證處當小金庫,為此你是什麼解釋?”

  與此前桐鄉公證處濫發工資、揮霍公款一樣,“楓楊樹”的依據也來自於桐鄉審計局去年8月24日出具的審計報告:

  “2010年,桐鄉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務中心房屋裝修款44.13萬元、購置辦公傢具2.77萬元,購置健身器材2.17萬元,合計49.07萬元,在其下屬單位市公證處列支。其中購置的傢具和健身器材未記入固定資産賬。”

  這一事實,不僅與莫建中的“公證處財務獨立核算”一説相悖,其行為本身亦涉嫌違規。

  不僅如此,審計報告中還提到:“市司法局文昌路22號店面出租房8間及司法培訓樓部分空余面積24間(固定資産記入司法行政賬)。2008年至2010年房租收入合計22.26萬……未按規定上繳市財政。”

  有此二例,“楓楊樹”有理由懷疑,既然去年如此,那麼這些年來,司法局到底動用了多少小金庫資金、有多少類似的收入沒有上繳財政?

  “上樑不正下樑歪。這次,市公證處事件發生後,老局長在眾多記者面前為公證處領導辯護的時候,老樹就在心裏説:下次就請老局長回答我上面兩個問題。也許更能解釋公證處領導為什麼會如此明目張膽了”。他在帖子末尾追問道。

  原司法局長回應:對這些事情不是很清楚

  就此,記者聯繫到了帖子矛頭直指的莫建中。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56周歲的莫建中于1999年7月起開始擔任桐鄉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直至2011年下半年卸任。

  而對於“楓楊樹”所列的發生在2010年的事件,當時正處任上並主管司法局財政事宜的莫建中説:“(對這些事)不是很清楚,要去問現任局長。”並稱:“現在我個人説的都不算數。市裏很重視,最終會有一個調查結果的。”

  爆料人表示沒有壓力

  對於莫建中的這一表態,爆料人“楓楊樹”並不意外,他説:“這時候他當然不方便説什麼,但違規行為在審計報告中客觀存在。”

  同時,“楓楊樹”認為,桐鄉市紀委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公證處主任沈吉龍和司法局分管副局長朱莉萍作出的停職檢查處分有些隔靴搔癢。

  “網友説朱莉萍是替死鬼也不無道理。從職務和分管內容上看,我覺得主要責任還是在原局長莫建中身上”。電話中他對記者説,“我還是希望莫局長能自己站出來回答這些問題”。

  莫建中會否自澄清白尚未可知,但隨著調查深入,有關“公證處”的故事或許會日漸清晰。

  據記者了解,針對此前爆出的“揮霍公款”一事,聯合調查組已經提走了公證處9年來的所有發票,逐筆核對。

  除了公證處和司法局的數例違規外,這份“要命的”審計報告中是否還有猛料?“楓楊樹”坦言:“其他的都是部分鄉鎮的小問題了。”而關於審計報告的獲取渠道,他則表示涉及道義,難以透露,“不過現在這份報告已經被封存,審計局那邊已經沒法查閱了。”

  此外,和外界猜測的相反,“楓楊樹”並未感覺到太多壓力:“我覺得政府部門也不會和我秋後算賬。再説我沒有個人利益摻雜其中,僅僅看不過眼這些不公,合法履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