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河南溫縣公安局副書記稱開槍擊斃小偷有法可依

2012年10月10日 09:43 來源:大河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兩名犯罪嫌疑人在今年6月份作案後逃離現場時的視頻監控照片。

  民警臉部被嫌疑人撞腫。來源:大河網

  抓捕人員被犯罪嫌疑人用手卡脖。來源:大河網

  “在開車追逐途中鳴兩槍警告,在溝底共開了三槍,其中鳴兩槍警示,最後一槍擊中了犯罪嫌疑人。”10月8日下午,溫縣警方開完案情通報會後,記者在溫縣公安局獨家採訪到了持槍將嫌犯擊傷的溫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李世軒及抓捕人員張勇智。

  李世軒説,此案中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到溫縣人民醫院偷車,據報案人反映,總是車剛停那裏就被盜,最後一次我們搞清楚了,他們採取男犯罪嫌疑人跟蹤受害人,電話遙控指揮女犯罪嫌疑人實施盜竊的方式進行。女犯罪嫌疑人得手後,男犯罪嫌疑人方離去,成功率較高。兩名犯罪嫌疑人係慣犯,兩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分工非常精細。

  “當時我們開車攆他的時候,車速估計有一百五六十碼,非常快。”李世軒説,男犯罪嫌疑人逃跑過程中,在去路被堵截情況下,極力反抗,不僅撞壞設卡堵截的警車和摩托還撞傷警察,極其瘋狂。他們在後面一路喊“停車接受檢查,否則後果自負”,犯罪嫌疑人仍高速逃跑,鳴兩槍警告也不理會。

  李世軒説,犯罪嫌疑人駕車竄至陳家溝東牌坊北側時,棄車跳入路邊一溝內。李世軒和他的司機張勇智隨即跳進溝內追捕,他在溝底部共開了三槍,在鳴兩槍警告時,犯罪嫌疑人正在襲擊張勇智。後來,犯罪嫌疑人拿磚頭撲過來朝李世軒頭上砸,李世軒被雜草絆住後往後退倒,還沒有完全倒地的過程中,他向犯罪嫌疑人開了一槍。“在人民警察生命受到威脅時,無論根據《槍支管理條例》相關條例,還是正當防衛方面,開槍都可以説有法可依的。”

  張勇智説,當時他開著車,犯罪嫌疑人下車後,跳進了三米多深的溝裏,在溝裏抓捕犯罪嫌疑人時,犯罪嫌疑人手舉著磚朝他的頭部砸,後來又拿磚衝向李書記,這時候聽到槍響,中槍以後,犯罪嫌疑人仍然繼續逃跑,後被制服。

  “犯罪嫌疑人挨了一槍後,扭頭就跑,張勇智這時候反應過來後,就衝上去,從後面把犯罪嫌疑人卡住,這時候我舉著槍過去,押著胳膊,張勇智在左我在右兩人把犯罪嫌疑人架了出去,當時還能走。”李世軒説,後來他們將犯罪嫌疑人抬上警車後送到醫院進行搶救,路上就通知醫院做好搶救準備,經過幾種方法搶救都沒能奏效,最終他還是失血過多死亡。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芮益芳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