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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交警當街砸殘疾車 回應稱係合法拆除車棚

2012年10月09日 13:32 來源:華西都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9月25日,交警拆除三輪車車篷。(視頻截圖)

  微博視頻:

  該輛三輪車車篷尾部,有一個紅色殘疾人標識。男交警用拳頭敲碎薄塑膠膠片,幾分鐘內將車篷全部拆掉。

  警方回應:

  該車屬於無牌、無證車輛,也不是殘疾車,根據規定,交警有權對改裝、加篷車輛就地進行拆除。

  10月5日上午11時38分,網友“拍客”發微博“四川安岳交警當街誤砸殘疾車”,微博後附有視頻,記錄了兩名交警拆掉一名殘疾人的電動三輪車車篷的全過程。這條微博吸引大量網友圍觀和評論。

  昨日上午,安岳縣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他已從網上看到這段視頻,“交警執法過程是規範的,而且並不是網友炒作的砸車,只是拆了車篷。”

  視頻:懷疑拉客拆掉車篷

  10月5日,這段視頻出現在微博上後,華西都市報記者通過網友“拍客”,了解到該段視頻是剪輯後上傳的。記者輾轉拿到了三段未經剪輯的視頻,還原了事情經過。第一幕要求車主“拆了才能走”

  根據視頻,兩名男交警首先要求車主自己拆掉車篷,以證明車輛並非用於拉客,被車主拒絕。車主要求講明原因,交警稱只有“拆了才能走”。

  車主表示自己的車輛是接人,而不是拉客。交警則解釋是“縣委政府作出的決定,必須把篷篷拆了”,然後才可以去接人。

  車主要求交警出示相關文件,要求明示拆成一個什麼標準,“該拆的我就拆”。這時一名拍照的女交警説,電視上曾多次播放相關規定,並要求車主出示原車照片。第二幕幾分鐘內全部拆掉

  遭到拒絕後,兩名男交警上前拆車篷,並要求女交警進行攝像。

  從視頻上可以清楚看到,該輛三輪車車篷尾部,有一個紅色殘疾人標識。男交警用拳頭敲碎薄塑膠膠片,並扯下車身上的帆布,幾分鐘內將車篷全部拆掉。第三幕車主要求出示警官證遭拒

  拆完車篷後,一名男交警將車鑰匙交還給車主,遭到車主拒絕。另一名男交警則帶著碎片準備離開現場,車主要求其出示警官證。該交警則稱:“這會兒不會拿給你看。”另一名男交警則一言不發離開。

  在一旁攝像的女交警也跟隨離開現場。

  車主:車子用來接送孩子

  昨日上午,記者聯繫上當事車主王先生,他表示自己是肢體四級殘疾,車子專門用來接學生上下學。

  王先生説,事發于9月25日下午6時許,他在安岳縣上府街東方紅小學門口,準備接在該校上小學二年級的孩子,結果被交警攔下。

  “他們要我拆掉車篷,拆了才能證明我不是拉客的。”王先生説,他兩個孩子,一個在安岳中學上初中,一個上小學,學校離家有5公里左右的距離,“遮陽擋雨就靠這個篷子。”

  王先生表示,他購買該車時就有車篷,只是後面的殘疾人標識是自己貼上去的。

  交警:執法過程符合規定

  昨日上午,記者從安岳縣交警大隊了解到,交警部門已經得知這段網路視頻,從視頻中看,交警執法過程是符合規定的。

  據安岳縣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由於電動三輪車非法客運,引起了大部分市民和正規客運車輛的不滿,因此自2010年以來,安岳縣委、縣政府出臺文件,要求安岳縣交通、城建、公安治安大隊、交警等多個部門聯合,對無牌無證三輪車進行長期整治。

  該負責人表示,雖然王先生自稱車輛是自用,但是該車屬於無牌、無證車輛,也不是殘疾車,根據規定,交警有權對改裝、加篷車輛就地進行拆除。

  針對交警未出示警官證這一情況,該負責人表示:“交警與其他警種不一樣,交警只須挂有警號、統一著裝執勤就沒有問題,視頻中只有一句話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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