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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重罪壓頂糯康 昔日毒梟故意裝死抗拒審訊

2012年09月18日 08:45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四項重罪壓頂糯康週四受審

  涉嫌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

  警方披露昔日毒梟故意裝死抗拒審訊

  本週四,震驚中外的湄公河“105”慘案將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糯康等6名嫌犯頭頂故意殺人、運輸毒品、綁架、劫持船隻四項重罪,厚重的證據將兇手牢牢鎖死,他們必將受到嚴厲懲罰。

  昨天,“105”案專案組及涉及此案的司法機關辦案人員向媒體介紹此案細節。參與審訊的民警透露,昔日大毒梟糯康為抗拒審訊竟然故意裝死。

  取證

  材料多達6000余頁

  據警方介紹,案發後,警方曾對在案發時段途經湄公河的30余艘船進行走訪,還協調泰老緬等國啟動邊境會晤機制,通過警務合作渠道,派員赴事發地走訪了解案情,協同泰國警方查看現場情況、參與屍檢等。

  為獲取糯康集團的犯罪證據,警方專門成立了證據組,對糯康犯罪集團,從集團的成立、發展、組織結構、成員及從事的犯罪活動,控制的區域,以及組織策劃“105”案件的整個環節和過程,進行證據梳理。

  許多取證都要在國外提取,這給警方帶來很大困難。在寮國,為核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就需要10天。專案組通過地方警務合作機制與泰國進行證據交換,獲取泰方現場勘驗報告、屍檢報告等證據材料17份480余頁和200余張照片。

  同時,中方也向其他國提供600多頁的證據材料。為徹底揭露糯康預謀策劃案件的過程,共寫了97萬字的審核報告。

  專案組民警何朝鋒説,整個案件的證據材料達6000余頁,每天看材料就要看到深夜一兩點。據悉,專案組一些基層民警連續10個月沒有回國,一些民警甚至錯過親人辭世、孩子出生。

  雲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先燕明表示,此案是我國公安機關偵破限制最多、線索來源最複雜的案件。

  審訊

  糯康抗拒故意裝死

  糯康等人落網後,知道自己將面對的是什麼。這些經歷豐富的嫌犯,在面對審訊時,或拒不認罪或避重就輕。

  據參與審訊的民警介紹,在審訊時,糯康經常裝瘋賣傻,甚至裝死。糯康會突然暈倒,守候在一旁的醫護人員上前檢查,發現什麼問題都沒有。送到醫院,也沒有發現問題,仔細一看,糯康眼珠亂轉,好像若有所思。為此,警方還啟用了測謊儀。

  審訊的最大問題是語言障礙,嫌疑人來自不同國家和民族,使用多種不同語言,專案組不得不為每名嫌疑人安排2至3名相對固定的翻譯人員,確保審訊準確順暢。警方先後給糯康找了4個翻譯,但對方一到關鍵時刻就説聽不懂。當得知糯康説的是帶有寮國口音的傣語後,警方不得不又在寮國找了一個口音相近的翻譯。

  面對經歷豐富的嫌犯,警方通過各種渠道,掌握他們的個人資料、成長情況、住址、親人情況以及個人喜好等,以便找到審訊的突破口。

  經過艱難審訊,糯康等人逐漸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目前,審訊筆錄達到了400多份,僅三號人物依萊就有80多份。

  起訴

  憑鐵證鎖定四項罪

  雲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若昆表示,鋻於案件的特殊性,檢方從5月18日就派人介入該案,開展偵查監督,並提起了300余條補充偵查意見和建議,就案件事實、證據等進行了充分討論。檢方還派人到泰國進行現場勘察。

  李若昆介紹,檢方製作了41萬字的審查報告。根據國際公約和我國法律,經過審查,糯康等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糯康等人非法運輸毒品,構成運輸毒品罪;糯康等人綁架人質勒索財物,已構成綁架罪;糯康等人劫持中國船隻,已經構成劫持船隻罪。此外,有兩名犯罪嫌疑人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年齡或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因此案最早由西雙版納受理,根據優先管轄和指定管轄,由昆明市檢察院負責起訴,昆明市檢察院此次共派出了7名公訴人。

  根據雙邊刑法司法合作機制,檢方與泰國、寮國等開展雙邊刑事司法協作,完成了境外證據的調取和交換等工作。由於被害人家屬多達40余人,來自雲南、貴州等5省份,檢方組成8個告知小組,奔赴各地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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