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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收到中國提交釣魚島坐標表 將妥為公佈

2012年09月15日 15: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聯合國收到中國提交釣魚島坐標表 將妥為公佈

  據聯合國網站報道,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大使9月13日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提交了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點基線坐標表和海圖。聯合國秘書長助理髮言人9月14日在紐約總部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秘書長潘基文已經收到這些文件,並將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妥為公佈。

  據報道,聯合國秘書長助理髮言人瑪斯特拉奇(Vannina Maestracci)14日在紐約總部舉行的午間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潘基文秘書長已經收到了中國交存的坐標表和海圖。

  瑪斯特拉奇説:“聯合國秘書長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其條款的保管人,秘書長因此接收各國遞交的坐標表的海圖,正如昨日所收中國政府提交的坐標表和海圖,並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妥為公佈。秘書長在這方面的職能限於以最大的公正性處理所收到的資訊。”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大使9月13日在向秘書長潘基文呈交以上文件後向媒體發表了講話。

  李保東説:“我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強調,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中國人民和政府有決心,也完全有能力捍衛自己國家的主權,維護和捍衛國家的領土完整。”

  根據《海洋法公約》第十六條第2款、第四十七條第9款、第七十五條第2款以及第八十四條第2款,沿海國應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標明直線基線、群島基線以及領海外部界限、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海圖;或者可以用詳細説明測量數據的地理坐標表代替。沿海國還應公佈所有這些海圖和地理坐標表。

  報道稱,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海圖或地理坐標表是《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採取的一種國際行為,目的是在《海洋法公約》生效後履行上述交存義務。該行為是以常駐聯合國代表或被認為代表締約國的其他人以照會或函件的形式向秘書長做出的。

  此外,報道指出,根據《海洋法公約》第七十六條第9款,沿海國應將永久標明其200海裏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海圖和有關情報交存于聯合國秘書長。秘書長應將這些情報妥為公佈。在提交海圖和/或地理坐標表時,各締約國應提供關於原始測量數據的適當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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