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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旅遊執法總隊向遊客致歉 稱微博僅個人觀點

2012年08月31日 09:35 來源:中國廣播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30日),節目關注了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官方微博引發熱議的事件。他們的微博中有些惹眼的詞彙觸動了大家敏感的神經,比如他們説“遊客遇到問題,不是上網到處發貼就是找領導反映問題”,甚至説,“遊客第一時間不是想著解決問題而是在心裏面算計”。言論一齣,各種爭議不斷。

  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隊長楊澄解釋,微博是執法總隊的員工個人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感受,並非針對近期的某件事。

  楊澄:該工作人員用官方微博發表的內容代表個人的觀點,執法總隊已經對該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對廣大網民和遊客造成的感情上的傷害,我們表示歉意。

  據楊澄介紹,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成立兩年,一方面是要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再就是對旅遊市場進行監管,各種渠道反映的問題都在他們執法的範圍。

  楊澄:對於輿論反應的問題,我們也進行積極的關注和蒐集。作為對雲南旅遊市場監管的重要資訊來源,我們的態度是,歡迎廣大遊客在雲南旅遊遭遇到問題時向我們投訴反映。

  楊澄説,不管是面談、書信方式,還是24小時投訴電話、電子郵件,各種渠道的旅遊投訴,處理起來只要耐心細緻,倒不能有什麼難處。近兩個月,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共收到41條投訴,今年已經取消了10名導遊和6名旅遊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

  楊澄:集中反映的問題是三個方面,一是導遊、駕駛員服務態度不好,甚至出現強迫、變相強迫遊客消費的情況;二是旅行社降低服務標準;三是遊客購物不滿意。這三種投訴在我們受理的投訴中佔到80%以上。

  據介紹,執法總隊對導遊的最高處罰是吊銷導遊證、取消從業資格,如果旅行社出現違規行為,也會從嚴處理。

  楊澄:旅行社的違法違規是多種類型的,今年在專項整治過程中,也提出了依法依規,從嚴從快,頂格處理的要求。對旅行社,頂格處理,罰款最高能達到50萬,也可以吊銷許可證。

  楊澄説,微博、網貼等渠道反映的問題,雖然不是實名投訴,他們也會追蹤處理。不過,還是建議有具體訴求的遊客能夠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實名投訴。有時,遊客拿不出視頻音頻等直接證據,他們也會調查。

  楊澄:比如導遊是如何強迫消費的,或者服務態度是怎麼差的,如果遊客只是提供投訴信,沒有錄音、錄影等,我們還是通過其他的方式進行調查取證,事實清楚的情況下,我們就進行行政處罰。

  對於微博中涉及到的遊客不該輕信“1000塊錢玩大理麗江香格里拉”這樣的言論,楊澄説,因為涉及零負團費問題,也就是旅行社以成本價甚至是低於成本價接團的問題,這些成因複雜、涉及層面多,又是各地的共性問題,他不願意過多回應。不過楊隊長也承認,團費低,旅行社在接待中團費不夠,這和他們降低服務標準,個別從業人員變相強迫消費等有一定關聯。

  楊澄:從業人員、旅行社應該遵守職業操守,不能因為團費低就要強迫消費。不管什麼原因,守法經營,職業操守,是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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