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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開公車去雲南旅遊被輕罰 官方稱幹部培養不易

2012年08月23日 09:5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有網友拍到一輛牌照屬陜西漢中鎮巴縣的警車停在雲南某景區內,而照片裏一男一女都是便衣打扮。這張照片立刻在網上引來“圍觀”。經鎮巴縣紀委、政法委等部門調查發現,開車的是鎮巴縣鹽場派出所所長譚代彬,警車屬於鹽場派出所。譚某在公休假期攜妻駕公車旅遊,違反了警車的使用規定。

  8月16日,鎮巴縣政法委決定,免去譚某鹽場派出所所長職務,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責令其本人承擔假期駕駛警車産生的所有費用,責令鎮巴縣公安局向縣委、縣政府、縣政法委以及上級公安機關作出深刻檢查,並在全系統內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警風警紀專項整治活動,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對於此次鎮巴縣對公車私用人員免職的處理,有網友和專家表示質疑。“這次處分的程度我感覺還是不夠。免職只是職務上的處分,是有可能恢復的,若涉及組織上的處分可能會更具有説服力。”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8月21日上午,鎮巴縣縣委宣傳部一位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縣裏很快將出臺相關的公職人員行為規範,以後會加大對類似事件的處理力度。“因為這是第一次發現,考慮到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所以相對來説,處理的時候可能輕了一點。我們正在制定相關方案,以後出現這些情況,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處理了。”

  “公車私用”屢禁不止,在莊德水看來,主要原因在於有關部門對於這類事件的懲處力度太弱,並且沒有相應的監督措施。“公車私用現象很普遍,但只有少數人受到了懲處。”他建議,把對公車私用懲處的細則和規定以及處理方式,與黨員領導幹部的問責制度相結合,來提高懲處公車私用行為的權威性。“要從制度角度加以規範。否則,這次事件可能會成為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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