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青島3月20日電(記者宋學春 楊紅)今天16:05分,備受社會關注的“聶磊涉黑案”主案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聶磊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妨礙公務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十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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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名公職人員充當聶磊“保護傘”落馬
據新華社消息,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2月21日在山東省兩會上披露,備受關注的青島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護傘”被查處。[!--empirenews.insertAd--] 以聶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十多年來以暴力手段稱霸一方,大肆實施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穩定。檢察機關依法對14多名犯罪嫌疑人實行了快捕快訴。
國家森説,檢察機關堅持打黑必打“傘”,嚴肅查處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嫌疑人30多名。青島市李滄區公安分局原局長馮越欣等人與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沆瀣一氣,有的濫用職權為其實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風報信幫其脫逃,有的以罰代刑、重罪輕判,使其逃避打擊,還有的公然參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犯罪活動,致使其有恃無恐、坐大成勢。
據了解,在聶磊案的查處中,檢察機關從全省抽調精兵強將,深入調查取證,歷時半年,查清了這些“保護傘”及黑社會性質犯罪團夥的犯罪事實,將他們繩之以法。
青島黑幫老大聶磊成長之路
“被告人聶磊(化名張瀧、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370202196707170017,初中文化程度,無業……”這是2011年4月15日,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編號“青島刑訴[2011]50號”起訴書的開篇內容。此人就是在青島橫行10餘年的“黑老大”,也是此次“青島警界地震”的震源所在。[!--empirenews.insertAd--] 在網上,聶磊和他的經歷已經成了“傳奇”。天涯論壇有一個連載熱帖《黑血沸騰(青島聶磊黑社會紀實)》,詳細講述了聶磊從出生到成為黑社會老大的經歷,故事極具戲劇性和現場感。雖然內容並不足為信,但後面的幾千條跟帖足以證明人們對這位“黑老大”的好奇。
而在青島,聶磊的故事就真實了很多。提起他,幾乎每個人都能説上兩句,有的看起來還十分了解:“聶磊啊……”在很多人的口中,聶磊並不是一個窮兇極惡之徒。“講義氣”,是市民們在提及他時用得最多的一個詞…… 據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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