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遼寧盤錦女子稱遭派出所長等輪姦 官方稱假消息

2012年08月15日 10:06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遼寧省盤錦市委、市政府組成的聯合調查組14日晚22時左右召開新聞發佈會,對10日發表的一篇題為《派出所所長夥同地痞逼我吸毒後將我輪姦》的博文進行回應稱,此事發生後,盤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責成市政法委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對該博文情況進行核查。經詳細調查認定,博文中所述情況完全失實,純屬虛假資訊。調查核實情況如下:

  一、調查情況

  2010年12月14日19時50分,李洪娜(女,24歲,漢族,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人,現暫住盤錦市興隆臺區“百特”附近,無業。2010年以來,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處理)到盤錦市公安局興隆臺分局振興派出所報案稱:2010年12月10日13時至2010年12月13日8時期間,在楊東(男,37歲,漢族,中專文化,住盤錦市興隆臺區振興小區51號樓2單元501室)家被搶劫、強姦、非法拘禁。公安機關在詳細調查中,李洪娜本人多次更改陳述,又指控其被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外號叫“二哥”的所長等多人強迫吸毒、輪姦。

  接到報案後,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組成調查組,進行認真細緻的調查,詢問相關的證人,調取了相關視頻資料,蒐集有關證據,現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證明,李洪娜控告楊東等人強姦、輪姦、搶劫、強迫吸毒以及限制人身自由的情況完全不屬實。之後李洪娜于2011年8月19日提出陳情,經公安機關復議調查,答覆如下:“你指控楊東等人涉嫌強姦、輪姦、搶劫、強迫吸毒、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等犯罪行為,事實不存在。”楊東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被依法拘役五個月,李洪娜因與楊東等人吸食毒品,被批准依法行政拘留,但因其身體病情原因,故決定暫緩執行。

  二、李洪娜發表虛假博文的目的

  現經聯合調查組調查,李洪娜本人稱:這篇博文是她本人編造出來的。因其在楊東家連續三天吸食毒品和楊東多次發生性關係,怕事情暴露無法向未婚夫蔣德明解釋。同時,因楊東向其借500元購買毒品,經多次索要未還,便向公安機關誣告、陷害楊東。因其目的未達到,控告公安機關不作為。為給公安機關施加壓力,李洪娜在網上發表了《派出所所長夥同地痞逼我吸毒後將我輪姦》的博文。同時為擴大社會影響力,引起網民的關注和同情,虛構了遼河油田公安局某派出所外號叫“二哥”的所長對其侵害、威脅和被他人追殺的情節,其目的就是陷害楊東和警察。

  三、對李洪娜發表虛假博文的處理意見

  現經聯合調查組查實,目前此案事實基本清楚,李洪娜及其未婚夫蔣德明對其發表虛假資訊的事實供認不諱。按相關法律依據,依法處理。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