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洪姓男子前年到臺北市一家整形診所隆鼻,認為手術把他整成“阿凡達鼻”,在美容討論區以痛批為他整形的林姓女醫師,被女醫生控告涉誹謗、恐嚇。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洪男確有動刀,基於消費者角度評論,不是毫無根據影射攻擊,24日予以不起訴。
33歲洪男2012年11月赴臺北一家美學診所施作鼻整形手術,但因手術失敗再次“進廠維修”。診所僅收5000元新台幣麻醉費,沒想到結果更糟,宛如電影《阿凡達》中的“納美人”一樣,額頭到鼻頭連成一條線。
洪男認為被毀容,又得不到滿意回應,去年3月起陸續在知名美粧網站貼出“真的很想殺了她”、“直接登門拜訪給她好看”等文字。
洪男在網路搜尋發現自己不是唯一受害者,甚至有人成立“林XX鼻整形失敗案例”粉絲團,獲得近300人熱烈回應。
診所林姓女醫生發現後提告,檢方認為洪男言論是一時氣憤下的“粗鄙之言、俚俗之語”,並沒有述及加害方式,且診所坦承因結果失敗再次為洪男動刀。檢方認定網路言論並非憑空捏造,醫療行為又攸關公眾權益,可受公評,洪男被控誹謗、恐嚇兩罪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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