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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糖土地案前民進黨民代洪奇昌申請再審

2013年04月08日 13:22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及“立委”洪奇昌涉臺糖土地案判決確定。洪奇昌不服,今(8)日向臺中“高分院”申請再審。

  前民主進步黨秘書長吳乃仁,被控在臺灣糖業公司董事長任內,受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與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等人關切,將臺糖原“只租不售”政策,改為“轉租為售”,把“霧峰工業區”等土地低賣給春龍,吳乃仁及洪奇昌被依背信等罪各判刑3年10月及2年4月定讞。

  洪奇昌今天上午由臺中市多名民進黨地方民代陪同,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遞狀申請再審。

  洪奇昌説,臺糖的土地並非只租不售,2001年起就是租售並行,且霧峰地區等土地是公開標售,是市場法則就不會低估地價,他是民意代表,才會陪當事人和相關單位進行説明。

  洪奇昌還表示,霧峰地區等土地是在吳乃仁離職後,才公開標售,批准及核定價格的也不是吳乃仁,而他只是選民服務拜訪,並沒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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