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臺灣頻道  >   時政  >   正文

馬英九大姐駁斥《壹週刊》報道 稱不排除再度提告

2013年04月03日 11:5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的大姐馬以南今天發表聲明,否認涉入太極雙星案,對臺灣《壹週刊》再次損害她的名譽,表示不排除提告。

  《壹週刊》昨日刊文“馬以南捲入太極雙星案”,指遭到收押的太極雙星集團幕後掮客程宏道,去年8月期間,獲得馬英九大姐馬以南協助,得以商借達欣公司場地,以遮掩太極雙星是空殼公司的黑幕。

  馬以南發出聲明表示,在最近的新聞報道刊發前,她不知道“太極雙星”是指什麼,不可能如報道所稱,幫太極雙星向達欣工程借用場地,她也不知道達欣工程與太極雙星有什麼關係。

  馬以南説,她確實認識達欣工程副董事長王人治,但互動範圍限于公益活動,包括邀請王人治贊助2800多名少數民族與弱勢學童,到臺北進行城鄉交流和戶外教學活動,贊助南投家扶中心開辦暑期教學活動,及贊助南投縣發祥村瑞岩部落107戶永久屋的修建等。

  她表示,最近一次與王人治的接觸,是在3月24日到南投瑞岩部落,為相關設備的修建出席活動。《壹週刊》對她本人捕風捉影、未盡查證的臆測報道屢見不鮮,此次再度刊發不實內容令人遺憾。

  馬以南説,《壹週刊》曾報導她涉嫌耍特權施壓臺教育部門,讓丈夫的弟弟擔任大學校長,還關説婆婆住進臺北市贍養中心,當時她斷然通過提告捍衛自身名譽,此案已在去年10月由法院判決,認定《壹週刊》未善盡查證責任,嚴重影響她的名譽,因此判決《壹週刊》和2名撰文記者連帶賠償新台幣78萬元確定。

  她表示,《壹週刊》再次損害她的名譽,對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不實報道,不排除再次提告。(台灣網 李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