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當局兩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王郁琦20日在臺北表示,兩岸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雙方主管機關已建立密切合作,共同打擊各類不法犯罪,確保民眾生命、財産安全。
王郁琦當天在向臺灣地區立法機構相關委員會通報工作並備詢時説,自協議生效以來,雙方主管機關已建立合作機制,共同打擊各類不法犯罪,相互提供犯罪偵辦、追訴與審判等相關協助。截至2月底,大陸已遣返臺灣通緝犯266人,臺灣向大陸遣返7人;雙方相互提出的司法文書送達、調查取證、協緝遣返等案件共計34400余件。
他説,兩岸警方聯手破獲多起跨境詐騙犯罪案件,使得目前臺灣地區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發生數大幅下降,展現出具體成效。
據介紹,協議簽署的2009年,臺灣發生38802件電信、網路詐騙案,到2012年已下降到20637件,降幅高達46.81%;而受害總金額也由2009年的102.7億元新台幣降至去年的42.32億元新台幣。
另據臺灣“海巡署”署長王進旺介紹,“海巡署”通過聯繫窗口與大陸執法機關進行犯罪情資交換,已破獲毒品案6件,偷渡案2件,查獲毒品K粉1130.2公斤及越南籍偷渡犯44人。
王郁琦説,臺方已將打擊兩岸跨境毒品走私犯罪與持續偵辦廣西南寧違法傳銷詐騙案列為今年的工作重點。同時,兩岸相關機關也將在共同打擊跨境詐騙犯罪案件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合作,查緝智慧財産權侵權、走私、偷渡等犯罪行為。
2009年4月26日,海協會、海基會領導人在南京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兩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開展協助,採取措施共同打擊雙方均認為涉嫌犯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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