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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祥:林益世索賄 是在廁所裏“喬”價碼

2013年01月17日 13:31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媒體報道,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賄款居然是在廁所“喬”定。爆料人陳啟祥作證表示,林益世收受第一筆賄款3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當初是在林的樁腳郭人才家的廁所,由林郭兩人談妥,他為爭取中耀公司爐下渣合約,就依約定給付。

  林益世收賄案,臺北地院合議庭為厘清收賄6300萬元的犯罪事實,昨日以證人身分傳喚陳啟祥及其女友程彩梅。原定上午開始詰問,卻因合議庭發現陳啟祥提交特偵組的兩片“剪接版”光碟部分內容,和在陳家查扣9片“完整版”光碟有出入,有必要厘清,當庭又再勘驗,結果包括“全臺灣敢叫我做事的,就只剩下你(指陳啟祥)一個人”等內容,確實被刪除。

  陳啟祥和其女友在下午進行隔離詰問,巧的是兩人都準備“小抄”因應,審判長髮現後,先後予以保管,並命兩人必須就親身經歷、所見所聞據實回答。

  首先接受交互詰問的陳啟祥,如同在特偵組應訊時,有時證詞反覆、有時思索如何閃避,又或者把單純問題複雜化,讓審判長不悅,數度喝斥,要陳啟祥正面回答檢察官問題。陳啟祥説,刪除部分對話錄音,是他覺得有雜音,“刪除目的我不清楚。”

  他還就林益世收賄6300萬元細説重頭。他説,2010年間在郭人才家,他和林益世、郭人才面對面討論爐下渣合約如何給付款項。“後來郭人才跟林益世去廁所商量,回來後郭人才説OK,我就照郭人才説的錢這樣分配。”

  陳啟祥表示,他總共給付5000萬元,郭人才和程彩梅的“親家”陳蓮珠,每人1000萬元,林益世3000萬元。至於和中聯的轉爐石合約,他給林益世2300萬元,林後來開口還要1000萬元公關費,但要給誰,沒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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