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5日消息 臺立法機構日前通過預算決議案,規定從2012年起,臺灣的公營事業單位(含官股銀行)只有在有盈餘的情況下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且最高不得超過1.2個月工資額度。對此,臺灣的公營事業單位工會為表示不滿,將於明天(16日)舉行工會理事長會議,敲定本月30日上街遊行,控告“行政院長”陳衝及“經濟部長”施顏祥涉嫌背信瀆職。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煙酒公司産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趙銘圓表示,“立法院”效率不彰,才會在2012年都結束了才通過年度預算,修改遊戲規則。工會將在1月30日上街遊行,反對“齊頭式”的平等。
趙銘圓表示,工會不反對改革,但既然表現不好就不得發放績效獎金,那麼他們也希望當局不要限制2013年度績效獎金髮放上限,以讓效益好的公營事業單位比照民營企業,向員工發放額外獎勵。
按規定,臺灣電力有限公司、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的績效獎金都不得超過1.2個月。對此,趙銘圓稱,各工會將聲援臺電等單位,按鈴控告陳沖和施顏祥。(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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