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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促進兩岸互設機構、修正兩岸關係條例

2012年11月06日 14:5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今天表示,現階段互訪迫切性不大,重要的是擴大深化兩岸關係、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上午出席“第10屆華人企業領袖高峰會”與來賓交流觀點,他在回應有關兩岸領導人可不可以互訪的問題時作上述表示。

  上個月國民黨中常會開工英九曾表示,現在臺灣每年去大陸有700萬人,卻沒有辦事機構,陸客來臺也需要辦事機構,“互設辦事處是水到渠成”,不過相關設立必須經過立法並由立法機構監督。

  在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馬英九説,目前大陸配偶要6年才能拿到身份證,但外籍配偶是4年,未來陸配將朝比照外配方向處理,至於工作權也會逐步調整,“工作權只要調整,目前的問題就會解決一大半”。

  馬英九認為,相關的做法調整後,將可讓兩岸年輕人能早日互相認識交朋友,對兩岸互動有幫助。他表示,他在未來3年多的任期內,如果能夠完成上述規劃,“對兩岸是好事”,讓兩岸和平發展的格局,更加明確可行、可長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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