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政府昨天接連啟動兩波對菲律賓制裁,“第一槍”就是凍結菲勞。“勞委會”昨天早已火速公告,直指菲方“嚴重背離人道精神”,15日起全面凍結各類菲勞來臺。粗估每月將有近3000名菲勞因此無法來臺工作,菲方一年總損失約新台幣82億元。
“勞委會主委”潘世偉昨天嚴正表示,菲勞解凍時間“沒有時間表”。“勞委會”職訓局官員説,這是臺灣開放外勞以來,第七度以凍結外勞的手段制裁外勞輸出國,但這次“層次最高、層面最廣、態度最嚴厲”,也是菲律賓第三度遭臺方凍結勞工來臺。
“勞委會”的公告措詞十分強烈,直指臺方漁船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造成一名船員身亡,“嚴重背離人道精神”,昨起所有送件申請菲勞的招募案件“暫予停止”。
公告説,招募案件包括初次招募許可、遞補招募許可、重新招募許可和入臺引進許可等四類。職訓局副局長廖為仁補充,包括製造業、營造業、海洋漁撈、看護工和家庭幫傭等所有可引進的外勞類別,“全面凍結”。
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説,當局仍會允許僱主申請外勞,但昨起在初次、遞補和重新招募許可文件上,會加注“不得從菲律賓引進外勞”。他説,若昨天前已取得相關招募許可和入臺引進許可,“外館”人員也會“技術杯葛”,通過嚴審、拖延等手段暫緩核發菲勞來臺簽證。
簡單來説,不管菲勞聘雇程式走到哪一道,只要昨天前還沒拿到簽證者,恐都無法來臺;目前在臺的近八萬八千名菲勞,不受影響,除非期滿、重新出境申請來臺者,近期才可能也受衝擊。
根據今年前四個月的統計資料,每月約有近3000名菲勞初次或重聘來臺工作;若以基本工資19047元新台幣計算,菲國一年約損失新台幣82億元收入。
菲遭臺方凍結外勞,最早是1999年因介入臺方外勞勞資糾紛、收容非法菲勞,遭臺方暫停引進製造業和營造業菲勞來臺達7個月;2011年,菲方因將臺籍詐欺犯遣送到大陸,臺方把所有類別的菲勞案件審核期,從原本7到12個工作天,拖延到4個月,持續約1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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