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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力量 深入人心

2014年12月23日 11:02: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法治力量 深入人心

  圖片説明: 圖①:全國人大常委會現場。 新華社記者 李濤攝

  圖②: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人民視覺

  圖③:服務百姓政府,推進基層法治。 新華社記者 李響攝

  圖④:新任法官宣誓迎首個國家憲法日。 新華社記者 陶亮攝

  圖⑤:做百姓的貼心人。 人民視覺

  圖⑥:開庭到牧區。 王將攝(新華社發)

  11部 法律

  今年以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共通過了11部法律,其中修改10部,新制定1部

  12月22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航道法、食品安全法、立法法、廣告法等7部法律的起草與修改被列入審議議程。而在今年此前5次常委會中,環境保護法、預演算法、行政訴訟法等18部法律已經相繼接受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如何提高立法品質?唯有更廣泛地民主立法、更深入地科學立法,從國情和實際出發,從客觀規律出發,對每一部擬出臺和擬修改的法律進行充分論證,讓立法充分吸收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才能讓每一部法律都成為精品力作,經得起實踐的檢驗。

  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被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授權立法一般不超五年,法律草案應當上網公佈,增加草案通過前評估、法律清理等規定,賦予所有設區的市立法權……社會各界對立法法的新亮點予以高度評價,認為這標誌著我國立法將由粗線條走向精細化、由數量型走向品質型。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法治保障顯得尤為重要。隨著社會公眾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的普遍增強,對法律品質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人民群眾對立法的期盼,已經不是有沒有法律法規,而是法律法規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如何讓法律更加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使法律能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成為擺在立法機關面前的一道重大課題。

  修改後的安全生産法把罰款限額提升至2000萬元;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中對食品安全犯罪增加了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的規定;廣告法修訂草案明確界定構成虛假廣告的四種具體情形……在“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的理念指引下,立法機關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能成為一道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重要力量。

  改革在哪,立法就在哪。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征程中,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是法治中國的基礎。只有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實現有法可依,只有不斷提高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準,才能實現良法善治,才能為依法治國提供基本制度遵循。

  581項 行政審批事項

  截至今年12月12日,國務院已經取消和下放581項行政審批事項,削減1/3行政審批項目的目標提前完成

  法無授權不可為。理順政府部門之間的權責關係,厘定政府和市場之間的權力邊界,這不啻行政機關開展的“自我革命”。

  企業法律顧問、品牌管理師需要專門的職業資格認證;松香包裝工、木材搬運工還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在國務院取消和下放581項行政審批事項中,包括有78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其中很多都聞所未聞。

  一個行業中有十幾種甚至幾十種職業資格認證,許多職業資格證書成了有關方面借機斂財的絕好藉口。“畢業生攥著大把的證書,就是找不到工作。”培訓熱、考證熱的高燒不退,恐怕並不是公眾對提升職業能力的強烈需求,而是政府行政管理無序在就業市場上投下的陰影。

  管理混亂、效率低下問題並不僅僅出現在職業資格認證上,在住房、土地、戶口等諸多領域都存在類似情況。今年以來,中央政府延續了去年“精兵簡政”的政策,不斷加強“清權、減權、制權”力度。國務院各部門曬出權力清單、鎖定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沒有法律依據的一律取消……“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成為各級政府轉變職能、規範權力邊界的總目標。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不應該是行政部門的自説自話,如果沒有清晰的執法依據和充分的資訊公開,權力如何會心甘情願地鑽進籠子?

  “城管是個筐,啥都往裏裝。”近年來,各地城管“無所不管”造成執法人員與群眾嚴重對立,政府公信力持續流失,“塔西佗陷阱”愈演愈烈。如何破解這個問題?陜西省西安市蓮湖區城管執法局專門為常見的72種違法行為“量身定制”了一套《城管執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分別按照違法事實性質、發生頻率、影響程度等,在法定裁量幅度內細化成剛性標準,並且特別建立了檢查權、調查權、處罰權、執行權相分離的“四權分離”制度。標準化的執法行為贏得了群眾的理解,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實現了最有效的管理。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就在於通過法律規範公權力邊界,使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實現“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35起 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中央政法委今年分三批公開通報了35起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體現了政法系統嚴管隊伍的決心

  山西榆社“最牛交警”終於被辭退了。今年8月6日,某視頻網站以“榆社最牛交警”為題,播報了山西省公安廳高速交警三支隊九大隊民警鞏新宇毆打中石化某加油站員工事件。最終鞏新宇被山西省公安廳辭退,並被行政拘留10日,罰款300元。

  “大蓋帽兩頭翹,吃完原告吃被告”“一等警察交警隊,站在馬路吃社會”……曾幾何時,這些流傳甚廣的順口溜讓政法機關為之氣苦,但背後也反映出人民群眾對於執法司法不公的不滿。

  “法者,國之權衡也”。今年以來,全國政法機關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執法司法問題為重點,抓住易發生執法司法問題的關鍵崗位、環節,不斷嚴密制度、規範程式、嚴格標準,努力預防和減少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等問題。中央政法委三次通報政法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既有司法機關領導幹部受賄,也有普通執法司法人員知法犯法。專家分析指出,集中公佈典型案件釋放出政法機關堅決清除害群之馬的強烈信號,給每位政法幹警敲響了警鐘,具有很強的現實警示意義。

  呼格吉勒圖案沉冤得雪、聶樹斌案異地復查、徐輝案重拾正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一系列冤假錯案得到平反,社會公眾對公平正義有了更高的期待。冤假錯案是執法司法不公的集中體現,雖然有的冤假錯案因為歷史原因,的確存在不可避免性,但如果是人為因素造成的,則不可原諒。中央政法委出臺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從執法理念、素質能力、工作作風、制度落實等方面,對執法司法工作提出了嚴格要求;各政法機關完善涵蓋偵查、批捕、起訴、審判等刑事訴訟活動全部環節的“制度鏈”,一場司法理念大更新讓公平正義成為執法司法人員心中最重的砝碼。

  “懸衡而知平,設規而知圓”。司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是站在懸崖邊上的守護者。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理應成為執法司法機關的追求目標。

  174個 無律師縣

  全國最後的174個無律師縣結束了沒有執業律師的現狀,新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實現了律師法律服務縣域的全覆蓋

  律師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中承擔著重要作用,對於滿足社會公眾的法律需求發揮著積極意義。然而,在全國25萬執業律師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律師人數僅佔全國總數的20%左右。

  對此,司法部、全國律協採取多種措施填補空白,包括組織安排律師事務所到沒有律師事務所的地區設立分所,指導司法行政機關組建國資律師事務所,選派律師到艱苦地方誌願執業,開展“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和“同心律師服務團”活動等。截至今年6月初,全國最後174個無律師縣問題已全部解決。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談得上尊法、守法。律師服務的全覆蓋,正是“全民守法”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通過大力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努力營造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環境。

  “微博可以瞬間將資訊傳播給所有‘粉絲’, 速度快,互動強,讓法律服務更符合民意。”面對微時代,全國司法行政系統首個官方微博“@海寧司法”的當家人、浙江省海寧市司法局局長金中一説,微博微信已經成為普法的重要陣地。截至目前,類似這樣的官方普法微博、微信在全國已有近4000個。

  “過去為了多爭些拆遷補償款,總喜歡到政府鬧,如今通過法制宣傳教育,學會了用合法手段表達利益訴求,靠鬧是沒有結果的!”湖南一名拆遷戶的話道出了法治的力量。今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正式啟動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工作。9月,中央政法委針對涉法涉訴信訪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印發3個配套文件,再次要求把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實現從過分依賴行政手段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向依法按程式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轉變。

  明確的目標、清晰的路徑、有力的政策,徹底扭轉了“信訪不信法”的錯誤觀念,越來越多的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全民的法律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只有增強全社會的法治觀念和法治意識,才能形成守法光榮和守法有責的良好風尚,形成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氛圍。全民守法,也正讓法治的力量逐漸深入人心。  

  本期版面統籌:宋嵩

  本版文章除署名外均為彭波采寫

  《 人民日報 》( 2014年12月23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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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王俊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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