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代人排隊購買火車票,打算從中掙一筆“辛苦錢”,最後錢沒掙到,還把自己送進了看守所。在北京站涉嫌倒賣火車票的紀某被便衣民警查獲,當場起獲火車票4張、他人身份證32張。隨後,在其暫住地民警又起獲火車票29張。(2017年8月9日自大眾新聞網)
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穿別人的鞋讓別人找去吧……想必這句話作為“黃牛黨”們的座右銘是再合適不過了,他們打著掙“辛苦錢”為人幫忙的旗號,謀取私利,不惜以身試法。不過,出來混總是要還的。近日,北京站涉嫌倒賣火車票的“黃牛”紀某便被民警查獲,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根據我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倒賣車票行為的,可以進行治安處罰,處以拘留或者罰款。《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
“黃牛”讓人痛恨,其根本原因在於他們騙取錢財,壟斷有限的公共資源,擠佔老百姓購票空間,擾亂鐵路正常售票秩序,增加百姓經濟負擔,給人們的出行帶來困擾。而且,“黃牛”購票,需要當事人提供個人身份證件、12306賬號、密碼、手機號等極為隱秘、重要的個人資訊,稍有不慎便會被不法分子竊取用戶的個人資訊,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眾所週知,近幾年來,鐵路部門為讓選擇乘坐火車出行的旅客能夠順利購票、順暢出行,可謂是煞費苦心,制定實名制購票制度,開通鐵路12306官方購票網站,除火車站售票窗口售票,還開設了火車票代售站點,使人們既可以到火車站進行購票,也可就近到火車代售點購票,更是可以足不出戶就能在電腦、手機上購買到火車票。鐵路購票改革多措並舉,可謂是為廣大旅客平安、有序、溫馨出行提供了強大的保障,也為遏制“黃牛”倒票囤票抬高了門檻。
鐵路長期以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嚴厲打擊“黃牛黨”,維護旅客購票權益,但是“黃牛”們卻屢禁不止,這樣的局面也讓人深思。俗話説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為此筆者想,治標還需治本,只要有人還在光顧“黃牛黨”的生意,“黃牛”們便有可乘之機、有利可圖。所以堅決抵制“黃牛”倒票行為,大家都通過正規的購票渠道購票,使“黃牛”們失去市場,如此,方可使“黃牛”徹底消失,從而還給百姓一個清朗的購票環境。(台灣網網友:譚書浩)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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