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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規制度為紅色文化遺址提供保護

2017年02月08日 16:44:33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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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首部保護紅色遺址的政府規章——《三明市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辦法》近日出臺,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誌著三明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軌道。(2月7日《福建日報》)

  福建人民在新中國革命歷程中作出過卓越貢獻,不僅是三明市紅色文化遺址,還有龍岩等多處紅色文化遺址需要保護。這些革命歷史是先輩留下的寶貴精神財富,它們記錄著中國共産黨人和中國人民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而英勇奮鬥的歷史,蘊含著中國共産黨創造的革命精神,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鬥爭的真實歷史見證,是中華民族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於紅色文化的保護迫在眉睫,必須引起各級政府和社會民眾的高度重視,它們凝聚著深刻的內涵,蘊藏著豐富的歷史資訊,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社會價值、經濟價值、教育價值。三明是著名的革命老區,全域屬原中央蘇區範圍。中央紅軍自1929年入三明駐紮時間長達5年,留下紅色文化遺址遺跡353處。

  從全國各地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現狀可以看出,紅色遺址管理的權屬不明是造成當前保護不力的重要原因,在革命遺址保護方上,因為權屬和管理機構的不明晰,使得大量革命遺址始終處於一種“該歸誰管,該誰管我”的混沌狀態。對於紅色文化遺址保護不力,革命先烈曾經戰鬥過、生活過、工作過的地方將不復存在。

  海南省黨史辦就曾經在長達1年時間裏,對全省革命遺址進行了深度調查,所採集到的全省501處革命遺址和97處其他遺址中,保存狀況較差和損毀無跡的多達373處,比例高達6成以上。這個調查結果是驚人的,我們都知道紅色文化遺址的重要性,但為何就無法真正將這些遺址保護起來呢?

  因此,要想破解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的尷尬處境,就必須要有政府層面的科學規劃,還要有社會力量的介入,既要有保護措施,也要有保護性開發,讓紅色文化遺址的潛在價值得到進一步挖掘和發揚光大。

  毫無疑問,此次福建省首部保護紅色遺址的政府規章出臺,就是用法規制度為紅色文化遺址提供保護,有效規避了紅色遺址多頭管理的大忌,明責亮權,對當地紅色遺址保護的地位作用、管理權屬、組織領導、工作機制、保護標準等作出明確規定,把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利用進一步納入到法制和科學化的管理軌道,對於其他紅色文化遺址的保護工作將會起到一個標榜性作用。(台灣網網友:謝曉剛)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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